其实商人在商道上的人身安全还是次要的,他们最为担心的是自己运送的货物。因为
盗贼也有盗贼的行事
原则,他们一般只是图财,并不害命,把商人都杀了他们也就没的东西可抢了。盗贼最喜欢的就是商人一看见他们穷凶极恶的样子,扔下货物调头就跑,也只有在商人死都不愿交出货物的情况下才行凶。所以最早时候保护商人还是以物镖为主。《东北开发史》有这样一段记载:“东三省马贼(
土匪)充斥,故商旅往来,咸以保镖护行。”营口开港之际,
清政府外有列强侵略,通过不平等条约大量掠掳中国白银;内有
太平天国起义,耗用大量军费。所有这些支出银两均由百姓负担,百姓不堪重负,纷纷铤而走险,拉绺子、当土匪。营口周围大小匪帮达数十股。当时民谣说:“冯麟阁占东山,青麻坎杜立山;洪辅臣半边天,抢官夺印金寿山……”
同治八年(1869年),由官兵押送的20万两上缴户部的关税银子就是在锦西虹螺山被“海砂子”劫走的。
官银尚不能保证安全,更别说商人运送的货物和携带的银子了,所以仅
光绪年间,
营口就出现了大小镖局23家,镖师、趟子手和脚夫多达400多人。日升、福顺、金成是营口最有名的镖局,分别由
沧州、
山东、
河南的镖师经营。镖师与绺子的头目有往来,镖师常向他们赠送金银、枪支、药品或马匹,一旦他们遇险,镖局或窝藏或庇护,所以镖局押运财货,土匪也不干扰。各镖局各走一线,日升走奉天(今
沈阳),福顺走锦州,均由与土匪的关系决定。
凡商家要起运货物时,一般都找镖局押运,按脚程远近、货物所值取不同的“镖礼”,商定后签订“镖单(合同)”,在镖单注明起运地点、
商号、货物名称、数量、镖礼多少等,双方各盖图书(即
印章),护送到指定地点、商号后就能得到合同所写的镖礼。
东北地区的上等货是
人参、
麝香、
鹿茸等,送到奉天后镖礼为一件两吊(一千铜钱为一吊)。镖师途中只保不被抢劫,不保风雨灾害,所以镖途中常有货主派人随行保管。
在
铁路开通前,从营口到奉天(沈阳)是4天路程。头天宿大高坎,第二天住汤岗子(
鞍山),第三天停
烟台(辽阳县),第四天中午到奉天。
清朝时期的物流主要是粮、棉、绸、茶、盐、糖、碱、皮货、药材以及日用品,
四川、
湖南、
湖北的大米一般都是从
长江水道东下,然后再从
镇江、
扬州一带汇集之后沿运河北上的。江浙一带是丝绸的主要产地,同时又是棉布的生产区和茶叶的主要产地,绸缎、棉布、
茶叶三大货物也是沿运河北上。
蒙古地区的皮毛、革制品,
河北、
河南、山东的原棉,以及直沽和两淮的海盐沿运河南下,各省的省会和将军、都统的驻地,往往是货物的聚散地和中转地。经营物镖的镖局,当然他们的走向也是根据物流的走向而定的。
物镖是随着自由商人的出现而诞生的,它也是镖局的主要业务。从成书于明万历年间的
《金瓶梅词话》第五十五回的“家里开着两个绫缎铺,如今又要开个标行,进的利钱也委的无数”,第六十六回还提到西门庆等人准备搭“标船”出门“办货”开始,到
民国十年(1921年)著名的镖局“会友镖局”——中国镖局最后一个堡垒的关张,在将近五百年的发展历史中,物镖一直是作为镖局的主业务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