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学大纲是指国家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物理教学指导文件。内容分“说明”和“大纲本文”两部分。前者包括物理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原则,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后者依据物理知识的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过程的规律,系统地列出各知识点、学生实验和演示内容。有的还包括各部分知识的课时分配、某些知识深广度要求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部制定的物理教学大纲有:1952年 12月的《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1956年 6月的《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修订草案)》,1963 年 5月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1978年 1月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86年 12月,
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规定中学物理教学目的:“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从事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物理基础知识,了解这些知识的实际应用;要培养学生的观察、实验能力,思维能力,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要重视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教育;要鼓励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要结合物理教学进行
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和
爱国主义教育。”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试用)》。规定初中物理的教学目的:(1)引导学生学习物理学的初步知识及其实际应用,了解物理知识对提高人民生活、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2)培养学生初步的观察、实验能力,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和应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3)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4)结合物理教学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品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