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路管理局是已撤销的铁路局,已并入
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铁路局”新中国成立前后各建立过一次。
牡丹江铁路局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各建立过一次。
第一次建局是1946年10月1日至1948年9月1日。撤销林口铁路分局,成立牡丹江铁路管理局。下属有林口、佳木斯、鸡西、绥芬河、鹿道和图们6个铁路地区办事处。负担东满铁路运输。1948年9月,东北铁路总局决定成立吉林铁路管理局,撤销牡局,将牡局所辖线路分别划归哈尔滨和吉林铁路管理局。局界设在牡图线海浪、温春间233公里处。哈局在牡丹江成立铁路分局。
第二次建局是1958年1月1日至1963年3月31日。管辖范围是原属哈局的牡丹江铁路分局、林口铁路分局,以及佳木斯铁路分局勃利—东佳木斯段的线路。营业里程1195.9公里,年货物2124.61万吨,年客运1500多万人。1962年,局机关设有23个处室,并先后在林口、鸡西、绥芬河、牡丹江和横道河子等地区设立铁路办事处。牡局撤销并入哈局后,设牡丹江铁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