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文体局是牡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区上述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政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区文化、体育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的发展。
(三)归口管理文化体育市场,制定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搞好体育经营活动、文化娱乐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管理;做好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印刷业和出版物发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总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制定全区社会文化及全民健身发展规划,继续
搞好社会文化先进县的创建和巩固工作,推动全民和群众体育社会化。
(六)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和配合各
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各社会团体开展文化活动,推动全民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七)指导和检查各文化体育协会、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区级文体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八)指导全区文化体育科研、文化体育教育工作,推动文化体育科学技术进步。
(九)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体育合作交流,指导、管理
文体系统及民间文体外事交往活动。
(十)指导全区文学艺术产品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十一)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加强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室)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规划城区影院改造,推动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
(十三)指导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
洪继勋,文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文体局全面工作。
刘建敏,文体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同时分管大平调非遗中心、人民剧院、电影公司;负责纪检监察和信访稳定工作。
王 锋,文体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分管图书馆、艺术研究所。
刘高显,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体市场股、广播影视股;兼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负责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路纪军,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体股、文化馆、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