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经纪人制度已有了125年的历史,最初发源于
英国。始作俑者一般认为是亚历山大.坡洛克.瓦特(Alexander Pollock Watt)。1875年,他在
伦敦创办了一个个经纪人事务所,立即得到了作者和
出版社欢迎。
100年来,现代
作家经纪人却已成为英美现代出版生产机制中重要的角色。如今在美国的大众图书出版市场(trade book publishing ),超过90%的书是透过作家经纪人中介,作者逐渐失去与出版商直接接触的机会。经纪人已成为作家与出版商之间的润滑剂与缓冲器。譬如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当初就是由作者罗琳女士先寄投到英国克利斯托费·利脱文学代理公司,由该公司推荐给出版社出版并一炮打响的。《达·芬奇密码》也是作者
丹·布朗和他的经纪人说服出版社出版并大力营销的。
正如
贝塔斯曼集团的出版人克劳斯.艾科说:“我想,每个作者,如果他能够与一个经纪人联系,并通过这条路找到某一个出版社,那么他就是聪明人。”
作为版权经纪人,首当其冲的就是发掘作者资源,这是版权经纪人最主要的工作,也是最基本的业务。如同影视和音乐行业的星探一样,发现有潜力的作者,与其签定经纪合同,对作者进行包装,然后再从他身上收取回报。
挖掘作者渠道有两种,一是从初获成功的作者中选择,如汤姆克兰西的
处女作问世后,以其独特的高科技惊险小说吸引了一大批读者,受到数十家出版经纪公司的重视,纷纷游说,争夺委托代理权。二是从创作新手中寻找客户。对一个
出版经纪人来说,如果能发现一个有着鲜明写作风格、高超写作技巧、巨大市场潜力的新秀并代理其作品,无疑会获得巨大的成功。成功的出版经纪人必须要有独到的眼光,不断发掘和培养新的明星作者。
根据经纪合同的约定,经纪人负责处理与作者有关的版权事务,包括寻找出版商、出版合约谈判、市场推广安排等等。将作者从烦冗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节省时间和精力,专心创作。确保作者不再为出版事务而伤神。
与西方国家成熟的版权经纪制度相比,中国作者的创作和发表过程要辛苦得多。一些知名作家,创作过程中不断受到出版商的打搅,至于一般普通作者,辛苦写完书稿,又要花费大量精力、时间寻找出路。
作为代理人,版权经纪人应该为代理人争取最大化利益。譬如对重要书稿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出版社,使作者的预付版税创新高。在西方,通过出版经纪人的努力,目前非文学作品的版税价格有时达到一两百万美元,如某些很畅销的科技类出版物也可以卖到上百万美元,而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则经常可以高达几百万美元。出版界内动辄几百万美元的预付版税决不是按传统版税支付所能达到的水平,出版经纪人对作者版税收入的提高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1971年,售出1100万册的《大法师》定金仅仅2.6万美元。而T·哈里斯在75万美元出售《沉默的羔羊》给
圣马丁出版社后,在经纪人M·杰罗克的帮助下,将另两种既无纲要又无书名尚在构思的小说以525万美元的价格售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出版经纪人的工作下,西方出版界预付版税超过100万美元的图书屡见不鲜,有的预付版税高达800万美元之巨。譬如1995年,兰登书屋公司预付给鲍威尔将军回忆录的出版权定金为650万美元;通用电器公司总裁的回忆录仅在北美发行的版税价格就是728万美元;
西蒙与舒斯特公司预付给希拉里写回忆录的费用是8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