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爝火录》是署名江阴云墟散人
李天根撰写编年体史书。全书32卷,75万字记载了甲申以后(1644年)南明福、潞、唐、桂、鲁诸王起事抗清,到康熙元年(166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鲁王薨于金门间19年发生的历史事件。另有附记一卷,记载了康熙二年(1663年)至二十九年(1673年)郑成功及其后人在台湾的诸多事件。对康熙平定三蕃之乱也多有记录。
《爝火录》作者
李天根,一名本,字大木,别号云墟散人,雍乾年间江阴人。该书最早该本为
四大藏书楼之一的湖州嘉业堂所藏,1937年圣泽园影印发行。今天由于《爝火录》保存了大量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而备受海峡两岸学者的重视。台湾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周宪文先生号召众多
台湾史学者,穷尽15年心力,编写成了研究台湾历史的大型文献丛书――《
台湾文献丛刊》。《爝火录》同《台湾郑氏始末》、《小琉球漫志》、《
明季荷兰人侵据彭湖残档》等309种典籍一起,成为见证台湾是大陆不可分割部分的重要历史文献。
据作者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六月所作的自序说,写此书的目的之一是因为甲申年后,清史尚编写,南明诸王的活动只能散见于《明史》诸臣的列传中。后来的读者不容易系统地阅读南明的历史,而一些野史府讹衍伪杂,是非淆乱。所以作者以《明史》为经,
摭拾《
江南通志》、《
山东通志》等各省通志17种;取载年谱、文集如《李忠毅公年谱》等二十种;引用了《御览资治通鉴明纪纲目三编》、《
通鉴纪事本末》、《江阴守城死事诸人传》、《江阴守城记事》等文史资料117种,采用编年体的形式,排日编纂。
该书尊清室为正统,宣扬忠义人物,是以免遭文字狱的迫害而流传下来。又因作者是在乾隆末毁禁野史以来搜辑资料的,所以该书保存的大量明末清初的奏疏、文檄和书牍,都为他书所不见。此书虽是编年体的形式,却非“
纲目”体例,纯属一种长编性质的史料。又因作者创作的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对所引用的资料“讹者正之,伪者削之”,所以该书成为现代学者研究明末清初历史的珍贵资料。
李天根虽然采取了“
述而不作”的史书创作手法,但在其序言和《论略》中还是鲜明地表达了他的历史观。他认为南明是“地愈促、民愈穷、主愈孱弱、相愈庸鄙、将愈骄悍、卒愈惰、公战愈怯、私斗愈勇”,其间只“见二三精忠报国为,阖门殉难之臣”,而
黎民百姓却是颠倒流离。因此,明朝垂尽而清室大统,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历史潮流。给书命名为“爝火”,正是取意南明臣不自
照烛,对抗清廷,企图东山再起,最后却只落得个“速取灭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