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镇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下辖镇
燎原镇,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地处兰西县西北部、松嫩平原腹地,东与青冈县芦河镇接壤,东南与远大镇相邻,西与安达市吉星岗镇相连,西南与星火乡毗邻,北与吉星岗镇为邻,2018年,区域面积169.85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8616人。
历史沿革
清光绪年间,属呼兰城镶蓝旗,后属西乡一区。
民国,属四保。
东北沦陷时,属新阳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新阳区。
1956年,设新阳乡。
1958年,改为燎原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2017年12月,撤乡设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燎原镇辖新阳、新合、新和、双山、前进5个行政村;下设6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燎原镇下辖新阳村、新华村、双山村、新和村和前进村。人民政府驻新阳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燎原镇,地处兰西县西北部、松嫩平原腹地,东与青冈县芦河镇接壤,东南与远大镇相邻,西与安达市吉星岗镇相连,西南与星火乡毗邻,北与吉星岗镇为邻,区域面积169.8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燎原镇地处松嫩平原,地势西北略高,东南偏低,盐碱地占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三;境内最高峰位于新阳村宋家店屯,海拔116米;最低点位于新和村李鹅屯,海拔92米。
气候
燎原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冬寒夏热,春温秋凉,秋季凉爽,秋风渐起,降温迅速,春季风大,容易干旱。
水文
燎原镇境内有幸福排干1条,长30千米;有福源支沟2条,注入青肯泡水库,总长21千米,年径流总量3.5亿立方米,年排涝量2.4亿立方米。
自然资源
燎原镇境内草原面积广阔,主要有碱草、星星草等8种草;野生动物主要有野鸡、野兔、狐狸、黄鼠狼等;药用植物有地丁、旁风、野百合等;林木种类主要以杨树为主。
自然灾害
燎原镇十年九旱、干早、内涝、大风伴有虫害,旱灾灾害年均发生0.8次,主要发生在4~9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2000年6~8月全乡干旱无雨,收成减半,损失惨重。
人口
2011年末,燎原镇辖区总人口17567人,另有流动人口2693人;总人口中,男性9653人,占55%;女性7914人,占4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6688人,占95%;有满、蒙古、回3个少数民族,共879人,占5%;2011年,人口出生率6.3‰,人口死亡率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
2018年,燎原镇户籍人口18616人。
经济
2011年,燎原镇农业总产值8187万元,比上年增长12%;农业耕地面积15.1万亩,林地面积2.2万亩;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7.5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地丁、野百合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为主;2011年,生猪存栏2.5万头,牛存栏5000头,家禽存栏11万羽。
2011年,燎原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900元。
2011年,燎原镇工业总产值4亿元,比上年增长9%;2011年末,商业网点42个,职工109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1年,燎原镇财政总收入4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70万元,增值税145万元,企业所得税80万元,个人所得税1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21%、17%、18%;人均财政收入84元。
2011年末,燎原镇有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3786万元,人均储蓄1005元,各项贷款余额490万元。
2018年,燎原镇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6个。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燎原镇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村活动场所2个;图书室2个,藏书2万册;业余摄影及二人转文艺演出队伍成员9人;定期举办的文化活动有二人转汇演。
2011年末,燎原镇有体育场地1个,休闲广场1个;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全乡春季运动大会;6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燎原镇有幼儿园5个,在园幼儿243人,专任教师54人;小学9所,在校生575人,专任教师9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学1所,在校生248人,专任教师3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燎原镇有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98万元,比上年增长19%;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5%,比上年提高厂3个百分点。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燎原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个;病床32张,固定资产总值29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5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7000人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6%。
社会保障
2011年,燎原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46户,人数3630人,支出217.8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55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65人,支出18.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9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52人次,共支出5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7万元,比上年增长5%。
邮政电信
2011年末,燎原镇有邮局1家,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6个;固定电话用户124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37%;移动电话用户1.6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91%;宽带接入用户380户。
交通
燎原镇境内沥青路长7.7千米,红砖路长14千米,乡村级公路20条,总长54.1千米;燎原乡公路客运站日均发送4辆客车,日客运量300人次,年货运吞吐量0.6万吨。
参考资料
行政区划.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8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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