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燃烧武器按使用方式分为爆炸型、布洒型、喷射型,有种燃烧弹、航空布洒器和喷火器。按装备对象燃烧武器可分为
航空兵用、
炮兵用、
步兵用、
装甲兵用和
防化兵用等等。燃烧武器自古就是一种作战手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喷火器和
燃烧弹相继问世,并被双方大量使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了许多新的燃烧武器,战后,燃烧武器威力仍不断增大,已引起有关方面关注,提出了禁止使用这种滥烧滥杀武器的建议。
是指任何武器或
弹药,其主要目的是使用一种通过
化学反应在击中目标时引起
火焰、热力、或两者兼有的物质,以便使击中的目的物燃烧或引起人员的烧伤。燃烧武器有下列各种形式:例如
火焰喷射器、
定向地雷、炮蝉、
火箭、
手榴弹、地雷 (
水雷)、
炸弹和其他装有燃烧物质的
容器。燃烧武器不包括:(一)可引起偶发燃烧效应的弹药,例如
照明弹、
曳光弹、
烟雾弹或
信号弹等。(二)旨在结合贯穿、爆破或破片飞散效果并附带具有燃烧效果的
弹药,例如:
穿甲弹、杀伤炮弹、爆炸弹以及类似的综合效果弹药,这种弹药的燃烧效果并非专为烧伤人员而设计,而是用于攻击
装甲车辆、
飞机和
装备或设施等军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