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德威,男,1962年9月出生,贵州盘县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1983年8月参加工作,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贵州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人物履历
1979年08月至1983年08月,
贵州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7年04月,先后任贵州省
六盘水市经委办事员、科员、副科长;
1987年04月至1994年03月,共青团贵州省
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其间:1992年8月至1992年12月参加社教工作队,任盘县社教工作队副队长;1987年2月至1988年1月挂职任
水城县玉舍乡乡长助理);
1994年04月至1998年03月,共青团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青联主席(其间:1996年9月至1996年1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局干班学习);
1998年04月至1998年10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年10月至2000年02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2000年02月至2003年02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委书记;
2003年02月至2003年08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委书记、特区政协主席;
2003年08月至2007年06月,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维稳办主任;
2007年06月至2011年12月,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分管行署常务工作)(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在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1年12月至2012年01月,贵州省铜仁市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分管行署常务工作);
2012年01月至2012年02月,贵州省铜仁市委副书记;
2012年02月至2013年03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13年03月至2018年11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11月至2020年01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2020年01月,贵州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十三届贵州省政协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7月3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贵州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月,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德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毫无组织观念,违规在人事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和实施、环评手续审批、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德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熊德威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4年4月,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德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熊德威利用担任贵州省原铜仁地区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行署副专员,铜仁市委副书记,贵州省原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
2024年6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受贿一案。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德威利用担任原铜仁地区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原铜仁行署副专员,铜仁市委副书记,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项目承接实施、环评审批、人事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31万余元,其中2320万元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熊德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熊德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熊德威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