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军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熊军,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江西鹰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被开除党籍),2005年7月参加工作。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人物履历
2005年7月至2011年8月,历任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技术员、技术助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南昌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南昌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合约部副部长、部长;
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兼);
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1年11月,被免职。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1年11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接受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1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熊军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未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纪律意识淡薄,价值观严重扭曲,贪恋金钱物质,甘于被“围猎”,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熊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通报
2022年5月,南昌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熊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万元及酒、茶叶等礼品。与家人赴上海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熊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熊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警示教育
2022年9月2日下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先逵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姜涛传达了学习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李红军及时任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冬生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宇主持会议,集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总经理助理、中层干部等100余人参会。
杨宇在会上提出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把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动勤廉地铁建设;集团各部门、下属单位要结合李云峰、熊军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为集团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体现到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上来。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8:3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