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1953年创立的科学研究机构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以下简称:抚顺分院)始建于1953年,是我国煤炭行业建立最早的主要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同时拥有我国煤炭工业唯一的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机构。
抚顺分院-隶属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以下简称:抚顺分院)始建于1953年,是我国煤炭行业建立最早的主要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同时拥有我国煤炭工业唯一的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机构。1999年7月,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管辖的十个国家工业局所属的242家科研单位转制的规定,抚顺分院转制为中央直属的科技企业(中央企业),抚顺分院现为煤炭安全基础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抚顺分院-平台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经过50余年的发展,抚顺分院已形成“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与生产”、“安全产品检验检测”、“安全技术项目评价”四大主体功能版块;在坐落于辽宁省抚顺市的总部功能不断完善和扩大的同时,还经国家同意收并了242家转制科研单位之一的“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在大连组建了“大连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一院三地,利用各自业务优势和地理优势,科学研究、科技产业及检验检测协调并进、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已经形成。
抚顺分院-团队
抚顺分院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余名,研究员15名、高级工程师150余名,硕士研究生45名、博士研究生9名,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50余名;同时还拥有一批结构合理、工种齐全、水平较高的知识技能人才。自建院以来,抚顺分院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煤矿安全工程技术专家和几代学科带头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和省市百千万人才库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各类省部级专家和科技精英,还有国家和省市级劳动模范,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自主培养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45人;有78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抚顺分院-支撑
研究院是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安全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煤炭学会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瓦斯防治专业委员会、火灾防治专业委员会、矿井降温专业委员会和露天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均挂靠在抚顺分院。主办发行《煤矿安全》和《露天采矿技术》两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自建院以来,抚顺分院共取得科研成果630余项,获国家级奖18项、省部级奖166项、国家专利15项,制订、修订全国标准、行业标准300余项。多次参加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手册》等技术法规和专著专集的制订、修订和编写。许多研究成果属国内首次提出或首创,在我国相关技术领域起先导作用:如扫描电子显微镜和压汞法对煤体结构的研究;地质勘探期间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我国工业规模化煤矿瓦斯抽放试验及煤层注水、水力压裂、预裂爆破、交叉布孔等开创性研究;保护层开采实践与“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我国煤矿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和标准;矿井均压通风防灭火技术;我国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体系及其技术内涵的建立;我国首台燃油惰气发生装置、煤矿火灾束管监测系统、膜分离制氮机等装备的 诞生;国内第一家防爆电气设备检验机构的组建,我国第一部电气防爆标准的起草等。此外,抚顺分院拥有的露天采矿安全、矿井降温、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是在我国建立最早也是我国较专业的研究机构。分院已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取得多项合作研究和开发成果,每月汇编来自世界各地的煤矿安全信息,对我国及时跟踪世界煤矿安全动态促进我国矿山安全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抚顺分院-宗旨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将恪守“立足服务、保障安全、依靠创新、共同发展”的企业宗旨,努力健全矿山安全科技创新研究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矿安全科技产业,加大力度做好煤矿安全基础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科技型企业内部的高水平服务意识和高效率管理意识,以人为本,强调双赢,把抚顺分院建设成现代化矿山安全研究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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