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回采率
已经上报停采的矿物资源的再开采的出产量占勘探总量的比重
煤炭回采率,指已经上报停采的矿物资源的再开采的出产量占勘探总量的比重。
换算公式
采区回采率=采区采出煤量(t)/采区动用储量(t)×100%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采区动用储量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
回采率要求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执行以下标准: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水力采煤不低于70%。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3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不低于65%;设计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不低于5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09:17
目录
概述
换算公式
回采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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