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林义(1920—2005),原名春霖,字裕农。河北平山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河北平西、涞水和湖北宜昌等地任地委部长、县委书记等职。1947年南下,到广东后任中共东江地委第二书记、粤东区党委书记。1956年4月起,先后任广州市副市长、中共广州市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广东省委书记等职。1979年任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8年任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至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二、四至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生平
焦林义,河北省平山县王岸乡三家店村人,1920年11月出生,童年时在故乡读书。少年时,他到平山县城一间简易工厂做学徒。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9月,焦林义参加抗日斗争的革命事业,同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艰苦斗争的岁月中,他曾任晋察冀边区教育会青训班党支部书记,随后曾多次率领敌后武工队深入敌占区,对敌开展政治攻势。有时,他冒着日伪军碉堡密集的机关枪、步枪射击,坚持同日军、伪军展开殊死的斗争。挫折、锤炼、磨砺、严峻的战争现实,使他逐渐成长为坚强的革命战士。
抗日战争中期,焦林义任中共北岳区党委组织部干事,在北岳地区许多个县、区认真加强组织建设,扩大和建立党的组织,并加强思想教育。随后,他任中共阜平县委宣传部部长。他在阜平县切实加强政治宣传工作,鼓励干部群众共同抗日,英勇杀敌,务必把入侵到我国的日本侵略军全部歼灭,还我河山。他常来往于阜平附近的平山县西柏坡村和灵寿、行唐、曲阳、唐县、定县、涞源等县农村之间,开展抗日斗争。随后,他任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涞水县委代理书记。他在涞水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率领全县人民进行抗日斗争和加强经济建设,支援前线抗战。他奔走于来涞附近的涿州、易县、定兴、徐水、狼牙山等地之间,联络群众、干部,同心合力,歼灭穷凶极恶的日寇。
1942年10月,焦林义任中共平西地委宣传部部长,在平西及其属下的许多个县,加强宣传工作,激励干群同仇敌忾,共同杀敌和搞好生产。抗战后期,他任易州地委民运部长兼中共涞西县委书记,以涞西县为重点,并在易州地区几个县加强群众工作,以狼牙山、小五台山为根据地,发动群众,痛歼日伪军,收复失地,扩大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把敌军挤出去,以迎接全国抗日大反攻。
1945年8月,焦林义在涞西县城与军民热烈庆祝抗日大胜利。不久,他任中共平西地委宣传部部长,在平西辽阔地区及其许多个县,加强宣传攻势,反对反动派抢夺抗日胜利果实,反击反动派对晋察冀解放区的进攻,并进而援助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兵团歼灭敌军。在解放战争后期,他按上级指示,南下支援解放战争,任南下干部大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他对南下的地委、县委、区委级干部指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解放区日益壮大,迫切需要大批老解放区干部去支援。我们担负重要任务,要到新的地区开辟工作。不久,他到湖北远安县,任中共襄西地委组织部部长。他在襄樊襄阳西部地区及其多个县市,加强党组织的发展,并加紧进行干部队伍建设,源源援助解放战争,并支援土地改革的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焦林义到湖北省宜昌市,任中共宜昌地委组织部部长,在宜昌地区做好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将宜昌工作做好。
1951年5月,焦林义到广东潮州、汕头地区工作,先任中共粤东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不久任部长;1953年任中共粤东区党委第二副书记;1954年9月任中共粤东区党委第二书记;1955年5月,任中共粤东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档案馆、《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组织史资料》)。他与委员们带领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惠州、海陆丰、河源等地区人民完成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发展经济和社会改革、建设韩江水利工程,使这个地区人民欢欣鼓舞。他还坚持以搞好生产为中心,在粤东潮安县蹲点,完成推广良种,推广新式农具和先进技术,搞好农业社经营等各项任务,受到好评。
1956年6月,焦林义到广州,任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副市长;1958年4月,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处书记;1961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兼广州市副市长;1963年6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常务书记;1965年2月,任中共广州市委第二书记;1966年6月,任代理中共广州市委第一书记。(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档案馆:《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组织史资料》)。
1979年12月,焦林义到长沙,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分工抓宣传、文教、卫生、统战和落实政策等工作。他到湘江流域,在三湘大地深入到贫困山区进行访贫问苦,调查研究,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子女就学、学校危房、卫生等一系列问题,使贫困学生继续就读,深受湖南人民爱戴。
1985年4月,焦林义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充分发扬民主,紧紧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积极致力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焦林义德高望重,在他担任广东省、湖南省、广州市领导职务期间,曾被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尽职尽责,做好担负的各项工作。
2005年6月20日,焦林义同志在广州因病与世长辞,享年85岁。
主要事迹
在广州期间,焦林义针对全市工业基础差、失业人员较多的现状和工业产品的质量问题,找不到销路的情况,向市委提出,要逐步使广州由消费城市改变为社会主义生产城市,发展以轻工业为主,交通运输业、商业占一定比重的华南工业基地。为此,他参与筹建了广州市第二棉纺厂、市麻纺厂、市罐头厂、玻璃厂、糖厂、化工厂;1957年又筹建了广州钢铁厂,建起了一批大型企业,为广州经济建设发展上了一批基础工程。
随后,按上级意见,又建设了一个五万绽纺细纱的棉纺厂,专纺进口棉花,吸收更多工人就业。后又在员村建第二棉纱厂,并改造其他厂,很快发展成南石头、赤岗、芳村等多处工业区,以后又发展鹤洞、黄埔两个工业区。60年代,他与市委、市人委的同志们先后在滨江路、南园、二沙头、荔枝涌、如意坊、大沙头等15处建起水上居民新村或住宅群,同时在郊区大力发展农业,搞好蔬菜生产,使群众有工业品用,有饭食,有菜吃。他的足迹遍布广州大中小企业和区、街、镇、村,对广州的工农商、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倾注了满腔心血。
焦林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过很多有价值的专题调查报告。他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了大量细致的艰苦工作,为广州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历史评价
焦林义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饱满的革命热情,勤奋工作,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无私奉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他长期勤于学习,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为党为人民奋斗不息。他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关心干部,联系群众,把人民的疾苦时刻记在心上,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谨慎谦虚,待人真诚,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他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生活俭朴,艰苦奋斗,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子女,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