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接头系数
对接焊接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值
焊接接头系数是指对接焊接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值。用以反映由于焊接材料、焊接缺陷和焊接残余应力等因素使焊接接头强度被削弱的程度,是焊接接头力学性能的综合反映。(实际上焊接接头系数并不真正反映焊缝处材料强度被削弱的程度,而是一个经验数据,表示焊缝质量的可靠程度。)
系数的大小
标准:国标、美标、日标与焊缝型式、焊接工艺及焊缝无损检测的严格程度有关。与美国的ASME Ⅷ-1,日本JISB8241一样,GB150规定,焊接接头系数应根据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的焊接工艺特点(焊缝型式——单面焊或双面焊;有或无垫板),以及无损检测抽查率确定,而且只对对接焊缝作了规定。
见表1:
表1 焊接接头系数
选取方式
焊接接头系数只为压力容器强度计算所用并应根据焊缝型式和无损探伤检测要求选取,焊缝熔敷金属的强度不应低于强度较低一侧母材的强度下限。规定的系数值是以焊接接头设计及制造要求符合GB150第十章的规定为前提。例如:
⑴焊缝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⑵焊前坡口表面及邻近区域应除去油污等;
⑶控制焊缝对口错边量
⑷不等厚度钢板对接,板厚差超限,单、双面消薄;
⑸任何A类焊接接头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三倍名义厚度,且不小于100mm;
⑹焊接接头余高的要求;不得高于焊条直径地一倍;
⑺抗拉强度>540MPa及Cr-Mo和奥氏体不锈钢制容器及焊缝系数为1的容器,其焊接接头表面不得有咬边;其它容器焊接接头表面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其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⑻限制焊接接头返修次数不得超过规定,并保证原有的抗腐蚀性能;
⑼厚度超限应按规定进行热处理;
⑽低温容器A类焊接接头如果采用垫板,焊后须去除,B类焊接接头如受结构的限制,垫板可以不拆除;
⑾低温容器应按焊接工艺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
相关标准
我国容器标准规定,焊接接头系数应根据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型式和无损检测的长度比例确定。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头:100%无损检测,φ=1.00;局部无损检测,φ=0.85。单面焊对接接头(沿焊缝根部全长有紧贴基本金属的垫板):100%无损检测,φ=0.9,局部无损检测,φ=0.8。对于受压缩应力的元件,可取焊接接头系数φ=1.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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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系数的大小
选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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