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田蚕又称烧田蚕、照田蚕、烧田财,是流行于江南一带的传统祈年习俗,是腊月二十五日夜在
田边燃火炬的群体性活动,旨在祈求来年田之稻谷和蚕之茧丝丰收。有些地方在年三十举行这一活动,这项活动反映了中国劳动人民朴素的审美情趣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有诗中说“此占最吉”,又有占法,可惜范成大未讲明,不过后世的记载有助于人们理解。
顾禄《清嘉录》说“焰高者稔”,是以火焰高低占是否丰收。方鹏《昆山志》则说“视火色赤白,以占水旱”,火是关键。
南宋范成大
《照田蚕行》诗序说,腊月二十五日夜,
吴中“村落则以秃帚若麻秸竹枝辈燃火炬,缚长竿之杪(miǎo) 以照田,烂然遍野,以祈丝谷”。其诗更为形象:乡村腊月二十五,长竿燃炬照南亩。近似云开森列星,远如风起飘流萤。今春雨雹茧丝少,秋日雷鸣稻堆小。侬家今夜火最明,的知新岁田蚕好。夜阑风焰西复东,此占最吉余难同。不惟桑贼谷芃芃,仍更苎麻无节菜无虫。
关于照田蚕习俗的形成,王利华认为源于火焚烧田间的残藁宿草,以利化草为肥和杀除害虫并提高田地翻耕效率。中唐以后太湖以东地区开发,火耕逐渐废除,但由于积养下来的习惯,田间放火焚烧虽在生产日程安排的项目单上逐渐被抹去,但却以一种岁时节日娱乐活动的形式残留下来,逐渐转变为一种固定的岁时民俗活动。 明清时期,照田蚕主要流行于江浙一带,其他地区也有,如道光
湖南《永州府志》、
光绪《荆州府志》均有“照田蚕”记载。“田蚕”也写作“田财”,或直接针对害虫,如弘治《上海志》说:“乡人秉高炬,谓照麻虫。”照田蚕的时间除腊月二十五日外,还有元旦和上元日进行的。照田蚕的活动也被扩大,除立竿焚烧火把外,还要供奉刘猛将、田祖、蚕花诸神,甚至请巫师唱歌颂赞神歌。
相传,正月十五日正是蚕神嫘祖的生日,因此这一天便成了百姓祭祀“蚕神”的日子。祭蚕神用白粥加上肉脂为供品,同时用一杆竹竿挑着灯烛插在田间,谓之“照田蚕”(据说观察灯火颜色可以判断一年的丰歉)。这项古老的传统民俗活动逐渐成为了后代
元宵节观灯习俗的一种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