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主要生产浓缩果汁、果浆、果干、香精和果胶等产品。
企业简介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公司创建以来,先后投资30多亿元,在中国的山东、陕西、江苏、辽宁、山西等省组建了9个现代化浓缩果汁加工基地、1个果浆加工基地和1个果胶加工基地,拥有14条先进的浓缩果汁生产线,1条果浆生产线,2条果胶生产线,1条果脯生产线。设计年加工果品200多万吨,年产浓缩果汁34万吨,果胶4000吨,果浆1万吨。浓缩果汁加工能力和生产规模居世界首位。2003年4月,该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中国浓缩果汁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该公司具有雄厚的科研开发实力。先后承担国家“十五”、“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联合国UNDP项目等,申报并获得了多项国家发明技术专利。公司投资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小试验线,在科研成果的转化吸收、新产品开发等方面走在同行业前列。1999年该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被重新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具有世界一流的质量检测水平。先后通过了
ISO9001质量体系、HACCP、欧洲SGF、犹太KOSHER、HALAL和美国FPA认证,产品质量及安全管理均达到国际标准。该公司90%以上产品出口到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等市场,与多家世界知名食品及饮料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出口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公司是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加工基地遍布全国主要苹果产区,每年可为农民增收10亿多元,带动200多万户农民致富奔小康。公司积极发展果汁专用果—高酸苹果基地建设,并在中国浓缩果汁企业中率先引入实施了EUREPGAP认证体系,生产的优质苹果已投放国内外市场。
公司已发展成为典型的循环经济产业。公司利用充沛的果渣资源,联合境外专家团队和战略合作伙伴,投资9000万美元创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亚洲最大的果胶加工基地,形成了苹果栽培—果汁加工—果渣提胶—果渣生物燃料—供热发电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化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转移。
发展历程
1996年3月30日,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24年5月18日,金融界消息,据公开信息显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生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42655.36万元变为42655.36万元。
董事会
据有关资料显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如下:
董事长 郑跃文
董事会成员
执行董事
王安先生、张辉先生、姜洪奇先生
非执行董事
林武忠先生、刘宗宜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邬建辉先生、俞守能女士、曲雯女士
研发中心
据有关资料显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科研开发实力,投资2000多万元的科研开发中心,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的“苹果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项目”和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苹果深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等多项国家和省、市科技攻关项目。取得了浓缩苹果清汁防褐变技术、二次沉淀消除技术等多项科研成果,申报了七项国家发明专利,制定了五个企业标准。由安德利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倍天然苹果香精高效分离和提取技术”,分别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列为“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公司投资引进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小试验线,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吸收的同时,也加快了新产品的开发速度,使安德利公司的加工工艺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新产品开发能力走在同行业前列。2005年10月公司又投资组建了果胶科技中心。2006年10月,安德利公司再次作为主标单位,承担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苹果果胶系列产品与优质苹果汁开发及产业化示范课题。安德利公司成为中国浓缩果汁行业唯一承担国家“十五”、“十一五”科技攻关课题企业,安德利研发中心被山东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16日,入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相关事件
8月26日22时许,一网友发布视频称在一果汁厂门口停了一排货车,贴近篷布露出的苹果中有烂果、坏果,能闻到酸臭味,怀疑这批含有烂苹果的货被附近果汁厂用于榨汁,该网友称是8月26日晚在陕西咸阳礼泉县统一大道礼泉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泉安德利公司”)门口拍摄下的视频。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其控股的礼泉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被曝疑似使用烂苹果榨汁的指控,表示高度重视并正在调查核实。公司强调有严格规定,从不收购烂果子,对不符合要求的果子严格拒收。目前,礼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事件仍在处理中。
人事变动
2024年12月,安德利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裁、执行董事王坤递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王坤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坤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张辉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