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04月0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任志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维护、转让、服务;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热力的生产及销售;电力销售;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系统集成项目设计及实施;暖通空调设备、电蓄热设备、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计算机系统及软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及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能源审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及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