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或物料加热时吸收的热量与供入炉内的热量之比,称为炉子热效率。与之对应的是热损失。热损失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燃烧损失,只是由于燃烧不完全引起的,包括气体未完全燃烧损失、固体未完全燃烧损失。气体未完全燃烧损失是燃烧产物中含有的可燃气体(包括CO、CH4、H2等)带走的燃烧反应热占输入的燃料的化学反应热的比例。一般的,化学反应热采用
低位发热量,即计算反应热时燃烧产物中的水按气体考虑,不包含水蒸气凝结放出的热量。固体未完全燃烧损失是留存在灰渣中的可燃物(如残碳和挥发分)燃烧反应的反应热占输入的燃料的化学反应热的比例。100%减去气体未完全燃烧损失、固体未完全燃烧损失即为
燃烧效率。燃烧效率反应了燃烧器和燃烧室的性能水平,一般在97%以上。第二类损失是产物带走的物理热损失,包括
排烟热损失、底渣物理热损失、飞灰物理热损失。来自环境的参与燃烧的空气,其带入系统的能量是环境温度下的物理热,而燃烧后转化为燃烧产物以排烟温度排入到环境中去,排烟温度一般高于环境温度,因此排烟带走的能量与空气带入的能量之差占输入的燃料的化学反应热的比例为排烟损失。排烟热损失与排烟处的
过量空气系数、排烟温度有关,一般是热损失主要部分,一般在6%左右,设计不当或燃烧技术落后时可达20%。第三类损失是散热损失,与保温状况有关,一般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