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寺,据《长安县志》记:“唐道宣律师修行处,有净土坛,景龙中建,今不可考。”道宣律师曾在寺中创设戒坛,亦曾是其弘法的道场,讲律宗于此。并著戒坛图经一卷。是为当年律宗之中心。
至19世纪,寺内尚有大殿5间,前殿3间代楼,东西两寮14间,东侧大小5院计僧寮等29间。解放后在此设立生产教养院,又建新房5000平方米,东西钟鼓楼各一,山门3间,无僧,经像法器亦无。当时寺中央大殿西有
白果树两株,长势健旺,古木参天,传为唐植。
道宣律师衣钵,位大殿东,3层8棱,每面有石刻佛菩萨及飞天图像等,塔阴嵌小碑一块,是明万历元年重修祖师舍利塔记,还有清代重修碑记。
据康寄遥居士《陕西佛寺记略》记:“民国二十年,寺僧卖去寺产水田多亩,修理殿寮,并塑许多佛寺不应有的神像。
抗日战争时曾作日俘集中处,后改作师范学校,胜利后师校回省,地方各界在寺内设中学校。”这段文字真实记录了灵感寺抗日战争前后这段时间的一些变化。
解放后至今,西安社会福利院一直住灵感寺。现在的“大殿”实为福利院的会议室,此地已无僧侣佛像。其会议室后的墙壁之上略能看到被保护起来的皇清修复寺庙碑记,但字迹已难辨认。
3. 道宣律师衣钵塔, 明万历元年
4. 清代重修碑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