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位于灵川县中部,系县人民政府驻地,东与
灵田镇接壤,西与
潭下镇相连,北与
三街镇交界,南与桂林市
叠彩区相接,西南与
定江镇为邻,面积118平方千米,距桂林市5千米。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安仁乡、新义乡、甘泉乡、城乡4个乡,辖区属新义乡。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甘棠人民公社撤销,与灵川镇合并,组成新灵川镇。截至2019年末,灵川镇常住总人口23.5万人,下辖10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灵南路10号。
建置沿革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安仁乡、新义乡、甘泉乡、城乡4个乡,辖区属新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三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四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划分为3大区:西北区、东北区、南区,辖区属南区,治所路莫村。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辖区设震新(治所三岔尾)、同义(治所双潭圩)乐清(治所六然村)三湘(治所甘棠圩)4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灵川县缩编机构,全县25乡缩编为14乡,辖区震新乡与同义乡合并,称忠义乡,治所双潭圩;乐清乡与三湘乡合并,称青云乡,治所六然村。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成立区级人民政府,辖区称甘棠区,机关驻三岔尾。
1951年8月,更名为第二区,机关仍驻三岔尾。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第二区也随之撤销,并入定江区,称临桂县定江区,排列第十二区,区机关驻定江圩。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定江区撤销,分设定江乡和大面乡,辖区称大面乡,机关驻大面圩。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并人定江人民公社,机关驻大面圩。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时辖区设大面和甘棠2个人民公社,机关分别驻大面圩和甘棠下村;是年8月撤公社设区,辖区2个人民公社撤销,成立大面区,机关驻三岔尾。
1963年4月,定江区撤销,并入大面区,区机关驻甘棠下村。
1966年5月,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甘棠人民公社,机关驻甘棠村二队,原定江区行政区域析出,成立定江人民公社。
1975年7月,辖区增设甘棠镇;是年11月改称城关镇,以县城和甘棠大队为其行政区域,机关驻甘棠大队甘棠村一队。
1982年6月,城关镇更名灵川镇。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甘棠人民公社撤销,与灵川镇合并,组成新灵川镇,机关驻甘棠下村。
行政区划
截至2019年末,灵川镇下辖10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共122个自然村,镇政府驻灵南路10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灵田镇接壤,西与
潭下镇相连,北与
三街镇交界,南与桂林市
叠彩区相接,西南与
定江镇为邻,面积118平方千米,距桂林市5千米。
地形地貌
灵川镇地属平原、丘陵。
气候
灵川镇年平均气温18℃,年平均降水量1943.9毫米,无霜期327天。
水文
自然资源
灵川镇矿藏有硅酸盐土、
辉锑矿、
方解石、
石灰石、
泥炭等;耕地面积52338.15亩。
人口
截至2019年末,灵川镇常住总人口23.5万人。
经济
综述
2017年,灵川镇完成财政收入完成30838万元,比上年增加4171万元,增长15.64%;完成招商引资完成16.5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入9.84亿元。
2019年,灵川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57亿元;完成财政收入4.615亿元,同比增长6.58%。
农业
2017年,灵川镇水稻种植面积41370亩,总产量17576吨,蔬菜种植面积42480亩,总产量84826吨,鱼类总产量2804.5吨。
工业
2017年,灵川镇企业共完成营业收入43.55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3.34亿元;上缴国家税金7390万元;实现利润1.69亿元;培育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家,全镇规上企业达18家,完成产值35.52亿元。
2019年,灵川镇完成工业总产值38.1亿元,企业完成营业收入34.13亿元。
交通运输
灵川镇距桂林市中心12千米,距
桂林北站6千米,距桂林西客运站10千米,距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26千米,
漓江、
湘桂铁路、
贵广高铁、国道322线(
桂黄公路)成川字贯穿全境,桂林至北海、梧州、湖南高速公路出入口汇集在镇政府驻地以南3千米处。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灵川镇有初中2所,教职工142人,在校生968人;中心校1所,小学4所,小学教学点4处,教职工112人,在校生117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05年末,灵川镇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1个,村级文化娱乐室13个;民间业余舞狮队8支,龙舟队3支,人数150多人;农村文化户124户;民间文艺演出队17支,文艺骨干38人。
体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灵川镇有篮球场30多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05年末,灵川镇有镇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34人,开放病床18张;村级卫生室26个,农村医疗点60多个。
社会保障
2017年,灵川镇为152户低保户发放五保定期救助金105.13万元,大米2.5万余千克。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251人,共发放保障金162.9万元。大病救助38人次,发放大病救助资金35.14万元。对250名重度残疾人办理了护理补贴手续。对汛期8户倒损房屋办理了保险理赔手续。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为19232人,正常参保缴费人数为11058人。已领取待遇人员为6575人,截至2017年年底已签订委托代缴(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12545份。全年新参保人员为302人,对480个领取企业保险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资格认证和对人脸建模并认证工作;对全镇7055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工作,至12月底,完成认证100%。
精准扶贫
2017年,灵川镇贫困户为304户927人;全年为104户贫困户申请小额信用贷款438.5万元。落实“
雨露计划”补贴30人共6.6万元;发放财政专项扶贫结对帮扶资金236户共47.2万元;2017年全镇贫困发生率降为1.4%;产业脱贫项目陈白田村的农闲向日葵旅游观光基地接待游客约18000人次,创收9万元。争取资金3.03万元为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6人解决饮水困难问题。
历史文化
风景名胜
灵川镇风景有甘棠江流域、“桂林市的网红打卡地”陈白田向日葵花基地。
荣誉称号
灵川镇先后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协会镇级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镇”“生态乡镇”、区市县三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经济综合实力百强乡镇”“广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林市经济发展十佳乡镇”、连续3届获“全区法制教育先进单位”、区纪委颁发“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区政法委颁发“100个无邪教乡镇(街道)”等荣誉。
2012年12月24日,灵川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布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2019年10月,灵川镇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2019年9月11日,灵川镇入选“
2018中国西部乡镇综合竞争力50强”。
2021年9月,入选“2021年全国千强镇”。
2021年11月,入选2019—2020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推荐名单公示。
2023年9月24日,入选“2023中国西部地区乡镇综合竞争力百强”,排名第30。
2023年,入选“2023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排名第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