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长,汉语词语,意思是古代军队基层组织中的小头目;泛指兵卒;指挥船只航行的人。
解释
1.古代军队基层组织中的小头目。2.泛指兵卒。3.指挥船只航行的人。
出处
《新唐书·兵志》:“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宋·苏辙《论雇河夫不便札子》:“七百里至一千里以上,每天纳钱三百文,省圑头倍之,甲头、火长之类增三分之一。”
清·顾炎武《日知录·火长》:“今人谓兵为户长,亦曰火长。”
宋·吴自牧《梦粱录·江海船舰》:“风雨晦冥时,唯凭针盘而行,乃火长掌之,毫釐不敢差误,盖一舟人命所系也。”
故事
郑和下西洋期间,在船队中配置一大批精于航海技术的火长,他们多半是从我国南方沿海地区民间航海者选取,他们精于天文航海、地文航海技术,保证海船按既定航线行进,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郑和船队出使异域,需要一批熟悉异国海域的航海人员,为此,郑和船队中也召募一批外国航海者出任火长。在史籍《明成祖实录》中,记载了“番火长”因参于下西洋而受到朝廷奖励的例子。明朝廷给“番火长”的物质奖励要高于国内的火长,只是“番火长”没有加官晋职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