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
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制订濮阳市黄河治理开发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范围内的
水行政执法、
水政监察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县(市)、部门间的黄河水事纠纷的调处工 作。
二、按照河南黄河治理开发总体规划安排,负责编制濮阳市黄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规划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濮阳市黄河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报水利投资的年度建设计划。
三、统一管理濮阳市黄河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依据省局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编报濮阳市黄河水供求计划和水量调度方案,并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审核管辖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申请。
四、负责编制濮阳市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濮阳市黄河滩区安全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濮阳市黄河滩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以及蓄滞洪区的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濮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濮阳市黄河河道、堤防、险工、控导、涵闸等工程的管理、保护;负责濮阳市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工程竣工初验;协助省局监管濮阳市黄河水利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