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传宏,男,回族,1965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甘肃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党校大学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人物履历
1984.09-1986.07 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6.07-1991.09 嘉峪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科员;
1991.09-1996.11 嘉峪关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1992.11-1996.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侦查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1996.11-1999.08 嘉峪关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 (期间:1995.09-1997.12甘肃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
学习);
1999.08-2002.05 嘉峪关市公安局禁毒科(缉毒大队)科长;
2002.05-2008.11
嘉峪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3.09-2005.07兰州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8.11-2010.02 嘉峪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禁毒办主任(正县级);
2010.02-2011.03 嘉峪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禁毒办主任(正县级);
2011.03-2011.11 嘉峪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县级);
2011.11-2012.07 甘肃武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7-2015.09 甘肃武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5.09-2016. 05 甘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6. 05-2016.06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甘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6.06-2017.12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甘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甘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7.12-2020.06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甘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20.06-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濮传宏任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