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致盲武器(laser blinding weapon)是
激光武器的一种,原理是利用
激光束照射人眼或武器装备中的
光电传感器等元部件,使之受到干扰、失效、过载或造成某些损伤的一类激光武器。
laser blinding weapon;LBW这类武器可烧伤敌人的视网膜,使其暂时甚至永久失明;还可使观测仪器失效;光学跟踪制导系统失控;光学
侦查卫星失效等,并可对人产生强烈的心理威胁和震慑。是一种有效的光电对抗装备,能起到干扰、压制或阻碍敌方观测、跟踪或
精确制导武器的进攻等作用。相对
强激光武器能耗低、易于制造和使用,是比较成熟的战场适用的一种
非致命性武器。
能使人致盲的
激光武器是一种靠发射
高能激光束使人眼或光电装置完全丧失视觉的武器。激光致盲武器由激光发生器、精密瞄准系统以及激光束控制和发射系统组成。其中激光发生器是它的核心部分,只有它才能产生使人致盲的激光束。
人眼是人体对激光最敏感的部位,也是最容易受光辐射的脆弱部位。人眼吸收光的能力极强,并能迅速将光能转换成热能,使人眼遭到高温烧灼而致盲。 驾驶员、观察员等关键人员的眼睛受这种激光武器射出的激光束照射后,眼睛会发生暂时性失明或永久性失明,从而丧失战斗力。例如眼睛引起病变,角膜发生凝固水肿、坏死溃疡或穿孔;
晶状体变得混浊,甚至烧焦致残;视网膜受到损害、爆裂;眼底大面积出血等症状。激光致盲武器还可以对面部、四肢等处皮肤造成损伤、烧焦,甚至伤及内脏。 激光致盲武器不仅能使受害者的眼睛、皮肤及内脏受到损害,丧失战斗能力,而且还会使受害者产生强烈的心理恐惧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