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合作(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简称“澜湄合作”,是2014年11月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的合作机制,参与成员包括
中国、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泰国、
越南。
发展历程
201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
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机制。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
三亚举行,全面启动澜湄合作进程。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
金边举行,标志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迈向成长期。
2022年3月25日,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启动六周年和第五次澜湄周之际,中国驻越南使馆与越南外交部联合举办澜湄合作专项基金项目签约仪式暨线上交流活动。
合作宗旨
深化澜湄六国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促进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为推进南南合作和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共同维护和促进地区持续和平和发展繁荣。
合作体系
主要机制
六国共同建立了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联合工作组会在内的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架构。截至2024年7月,已举行4次领导人会议、8次外长会、10次高官会和14次外交工作组会。中国和泰国为现任共同主席国。六国外交部均成立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各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全部建立。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和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成立并投入运营。六国高校联合成立澜湄青年交流合作中心。
合作成员
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
合作特点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曾向中外记者表示,澜湄合作是由全流域六国自主自愿发起的新型次区域合作,与其它现有的湄公河合作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更加注重接地气。澜湄合作是为六国发展量身定做,更加符合六国共同需求,重在为六国民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二)更加注重行动力。澜湄合作以项目为本,重在高效务实,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会议,力求通过直接落实具体项目,为次区域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更加注重全面性。与其它次区域合作机制专注于单一领域不同,澜湄合作涵盖政治、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领域,有利于全面对接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升地区合作的整体水平;
(四)更加注重包容性。澜湄合作无意取代现有各种湄公河机制,而是旨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次区域的发展繁荣。事实证明,澜湄合作正在为带动和促进其它次区域合作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愿继续以适当方式参与各种涉湄公河合作机制,也欢迎域内外各国支持和参与澜湄合作进程。
历届会议
领导人会议
2016年3月2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李克强总理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六方一致同意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确定了“3+5合作框架”,即坚持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协调发展,优先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领域开展合作。会议发表了《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了《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包含互联互通、水资源、卫生、减贫等领域的45个项目。
2018年1月10日,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会议的主题是“我们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之河”。会议发表了《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散发了《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合作项目清单》和“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报告”。李克强总理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高度赞赏机制成立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果,表示将共同发扬澜湄精神,推进澜湄合作,将“3+5合作框架”升级为“3+5+X合作框架”,重点在水资源、产能、农业、人力资源、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合作,为促进本地区发展和六国人民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金边宣言: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里,澜湄合作机制已从萌芽期发展为成熟的区域合作机制,成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减少发展差距、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促进南南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机制;澜湄合作机制已经建成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已经开始运转;与会领导人对在第一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以及第二次外长会中方提出的13个倡议取得的实质进展非常满意,高度赞扬中国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以及促进澜湄国家交流与合作的努力;澜湄合作应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与东盟共同体建设优先领域和中国-东盟合作全面对接,与现有次区域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要根据全球力量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趋势,通过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一体化倡议、“
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各国发展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宣言认为,澜湄合作机制已从培育期发展到成长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在五个优先领域的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应对澜湄国家的发展要求,优化合作模式,合力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
外长会
2015 年11月12日,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举行,通过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首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确立了澜湄合作目标、原则、重点领域和机制框架等内容,同意尽快实施一批早期收获项目,并就首次领导人会议相关安排达成共识。
2016 年12月23 日,第二次外长会在柬埔寨
暹粒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二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首次领导人会议主要成果落实进展情况表》和《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筹建原则》。
王毅外长与湄公河五国外长一致同意加强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务实合作和长远规划,建议在各国外交部设立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制定《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落实好早期收获项目。会议标志着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2017年12月15日,第三次外长会在云南
大理举行。会议发表了《第三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宣布了《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宣布建立“澜湄合作热线信息平台”,散发了《首次领导人会议和第二次外长会倡议落实清单》。王毅外长同湄公河五国外长高度评价澜湄合作启动一年半以来取得的显著进展,指出全方位合作态势初步形成,未来合作规划基本成型,各方将致力于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此次会议为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2018年12月17日,第四次外长会在老挝
琅勃拉邦举行,六方一致同意开始讨论共同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的具体方案,开展高质量产能合作,推动在教育、海关、卫生、青年等领域进行更深入合作,探讨促进澜湄地方合作的路径。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散发了《<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度进展报告》、“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和六国智库共同撰写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研究报告》,发布了澜湄合作会歌。
2020年2月2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在老挝
万象举行。与会各国外长都对中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示坚定支持,相信中方将尽快战胜疫情。外长们回顾了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和第四次外长会成果落实情况,感谢中方为促进澜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帮助,对既定合作框架内项目特别是水资源、民生等领域合作进展表示满意,认为深化澜湄合作有助于更好应对面临的挑战。外长们赞同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关于下阶段澜湄合作建议,同意为年内举行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做好认真筹划和准备。会议通过了《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
2021年6月7日至8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六次外长会将在重庆举行,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将出席并与东盟方共同主持会议。第六次外长会在澜湄合作启动5周年之际举办,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中方希望通过此次会议,与湄公河五国一道,梳理澜湄合作取得的进展,总结5年来合作经验,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为本地区疫后复苏和发展繁荣提供新动力,为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作出新贡献。
2022年7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中方如何评价当前澜湄合作发展?对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有何期待?赵立坚首先表示,澜湄合作是首个由该流域六国共同发起和建立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启动6年来,澜湄六国本着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合作初心,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打造了区域合作金字招牌,为地区发展持续注入源头活水。赵立坚称,中方期待通过此次外长会,进一步巩固政治互信,总结合作经验,规划发展蓝图,推动澜湄合作,不断提质升级,共同打造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区、全球发展倡议的先行区、全球安全倡议的合作区,为六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为地区繁荣稳定提供更强动力。
中方参与
中国是澜湄合作发起国之一,秉持发展为先、平等协商、务实高效、开放包容的澜湄精神,同湄公河五国加强沟通配合,积极推进机制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有序推进重大发展项目。中方设立了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六国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项目;提供人民币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澜湄合作共同发展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澜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项目。
2020年8月24日,李克强总理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领导人视频会议。李总理表示,澜湄机制成立4年多来,合作从快速拓展期进入全面发展期,为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源头活水”,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推动水资源机制性合作进入快车道;深化经贸合作,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流域人民福祉。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同抗击疫情,努力恢复地区经济活力。李总理就加强澜湄合作提出六点倡议,将水资源合作推向新高度,拓展贸易和互联互通合作,深化可持续发展合作,提升公共卫生合作,加强民生领域合作,践行开放包容理念。
2023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以视频方式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李强总理表示,澜湄合作启动7年来,在习近平主席同各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澜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中柬、中老、中缅、中泰、中越先后宣布共建双边命运共同体,进一步助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树立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典范。我们要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努力打造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示范区、全球发展倡议先行区、全球安全倡议实验区和全球文明倡议首善区。李强总理就加强澜湄合作提出四点建议,即深化融通发展,推进绿色合作,加强安全治理,深化人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