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购买力亦称“后备购买力”、“结转购买力”。一定时点上城乡居民暂不用于购买消费品的那部分储蓄存款和手存现金。这部分货币,可随时用于购买商品,形成社会商品购买力。它是一个动态的变量,随消费者需求心理、价格升降及市场供应情况的变动而变动。当市场商品供应丰富、花色品种齐全、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时,潜在购买力则会减少; 反之,便要增加,出现储币待购及持币待购的现象。城乡居民货币收入的增加或减少,一般同潜在购买力成正比。
潜在购买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城乡居民的储蓄额和手头现有现金金额。城乡居民的储蓄额和手头现有现金金额常处于变化状态。因此,通常是通过计算,掌握它在一定时期的初始结余额和期末结余额之间的
差额来表示。如果期末结余额小于初始结余额,说明有一部分转化为商品购买力,潜在购买力减少;反之,初始结余额小于期末结余额,则意味着有一部分商品购买力没有实现,潜在购买力增加。正确的计算、掌握潜在购买力,对有计划地组织
商品供需平衡,开拓
市场,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国居民的潜在购买力增长过快,累积规模过大。究其原因,一是由于
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把储蓄存款作为预防性
保险金;二是
商业银行在
市场开发上过于保守,三是私人
投资渠道不畅;四是预期不乐观,近期消费意欲减弱。要将居民的潜在购买力转化为
现实购买力必须调整政策,改善
投资环境,将更多的潜在购买力转化为现实的
投资需求;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们的预期,发展民间金融,深化
金融体制改革。
居民确实具有旺盛的潜在购买力,但将其转化为投资是金融改革真正能做(且正在做)的事。只有扩大需求(创新,激发需求。譬如电脑硬件的升级过程)才能化解购买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