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骨验亲是古人确定亲缘关系的一种方法,最早见于
三国时代(220〜280年)
谢承著《
会稽先贤传》中。
宋代的
法医学家
宋慈在世界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洗冤集录》(1274年)中也有“检滴骨验亲法”的记述。滴骨验亲法并不科学,但给后人提供了关于亲权鉴定方面的有益借鉴。(陆惠玲)
第一个以子血滴父骨的滴骨验亲法见于《
南史·孝义传》“
孙法宗,吴兴人也。父遇乱被害,尸骸不收,母兄并饿死。法宗年小流迸,至年十六,方得还。单身勤苦,霜行草宿,营办棺椁,造立冢墓,葬送母兄,俭而有礼。以父丧不测,于部境之内,寻求枯骨,刺血以灌之,如此者十余年不获,乃缞绖。终身不娶,馈遗无所受。世祖初,扬州辟为文学从事,不就。”意思说孙法宗父亲死去,不知骸骨,于是孙法宗就在境内寻找骸骨,找到后就刺血滴之,数十年不辍以寻父骨。这说明在当时已经存在有滴骨验亲的方法了。
《南史·豫章王综传》也记载有以子之血滴于父骨之上验亲的事例;至宋代,著名法医学家
宋慈将滴骨验亲法收入《
洗冤集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