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全市盐业
行政执法主体,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
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山东省盐务局。
滨州盐业公司为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
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直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全市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市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滨州盐业
各县
盐业经营机构均为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名称统一确定为“XX盐业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同时挂“XX盐务局”牌子,为同级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
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
行政管理工作。
2012年,全市生产原盐303.04万吨,销售319.64万吨,同比分别减少15.91%、5.90%;生产溴素6835吨,销售6755吨,同比分别增长23.51%、27.48%;生产其他化工产品3万多吨。批发企业销售各类食盐27848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22.14%,其中:小包装食盐11451吨,畜牧盐100吨,多品种盐3767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4.1%、100%、342.45%;销售其他工业盐40509.9吨,完成年度计划的258.59%;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6.88亿元,利税5.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30.22 %。
2012年,全市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13248人次,公安出警358人次,联合办案9起,查处盐业违法案件437起,没收私盐127.2吨,罚款8.59万元。
2012年,固定资产改造方面,无棣县公司原办公楼已顺利改造为盐业宾馆,并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邹平县公司原住宅小区改造“盐业嘉园”一期工程也已进入尾声。非盐业务发展方面,无棣县公司经营
石油液化气、厨具、洗涤类以及
泸州老窖系列酒产品,惠民县公司代理酒类、洗化类、调味品等系列产品,博兴县公司从事编织袋生产加工,邹平、沾化、阳信各县公司代理生活日用品等,2012年实现非盐商品销售收入1500万元。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方面,无棣县公司与县旅游局合作,建设华厦海盐博物馆和工业旅游项目,研制了盐雕及虾酱系列产品,无棣盐雕孔子圣像获2012年度山东省外事礼品展优秀奖;惠民县公司成立八家辣椒专业合作社,种植辣椒6000余亩,生产加工辣椒1万余吨,用盐量达3000余吨,创造了全市食盐销售与非盐产业相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区外食盐市场方面,无棣县洗精盐厂已通过天津市长芦捷新进出口贸易公司向香港出口“纯海盐”食盐产品2000余吨,占据香港纯海盐70%的食盐市场份额。
发展历程
1988年,惠民地区盐业公司升格为副县级单位,隶属地区一轻局。
1991年7月,惠民地区盐业公司加挂地区盐务局牌子,为地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盐业管理职能。
1994年5月,滨州地区盐务局改为正县级事业单位,与地区盐业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97年,按照省政府[1997]37号文件和滨行发[1996]140号文件的要求,继邹平县加挂地区盐务局分局牌子后,博兴、惠民、阳信三个县盐政管理办公室相继完成挂牌工作,从而使以上各非产盐县正式确立了盐政执法主体,初步形成具有地区特点的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体制框架。
1998年,成立滨州地区盐务局盐业批发管理处,具体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1999年,按照滨行办发[1999]5号文件要求,全区盐业管理机构设置为两种形式并存:一是原产盐县盐务局,明确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二是非产盐县成立盐务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主管部门,为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并明确了滨州市的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工作由地区盐务局批发管理处负责。
2001年,市政府以滨政发[2001]99号印发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1999]70号文件,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盐业管理体制改革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为落实市政府文件中有关执法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问题的规定,经过积极协调,市编委、财政局、市盐务局联合印发了滨编办[2001]10号文《关于核定各县盐政执法人员和食盐专营人员编制的通知》。到年底,市局和无棣、惠民、邹平、阳信4个县局按市府文件要求,完成了盐业经营管理机构的分离、划转和移交工作,全市盐业管理体制初步理顺。
2002年7月,博兴、沾化两县的盐业经营管理机构按照省政府[1999]70号文件的要求完成了划转和交接,全市盐业体制理顺工作圆满结束,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盐政综合科(盐政稽查支队)、财务审计科、盐业批发管理处、基建办公室(负责
滨州盐业交易中心的建设工作)
直属单位
领导班子
王淑良:滨州市盐务局局长、滨州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主持市局(公司)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盐业批发管理处。
信泽勇:滨州市盐务局副局长、
滨州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鲍树博:滨州市盐务局副局长、滨州盐业公司副经理、纪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公室。
吴根本:滨州市盐务局副局长、滨州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