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汉语词语
滥用职权,汉语词语,拼音:làn yòng zhí quán,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
释义
滥用职权是
行政行为
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
行政机关
权力是为了服务于
公共利益
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
违法行为
的权力滥用。
用法
动宾式;作谓语、定语;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
例句
我们不能滥用职权去谋私利。
侵害客体
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
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
的行为。
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主体
特殊主体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中规
定的人员。
主观方面
故意。 (学术界有主张是过失和
间接故意
并存的观点)
罪的认定
划清本罪与
非罪
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看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参考资料
滥用职权 (濫用職権)的意思
.成语大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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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释义
用法
例句
侵害客体
客观方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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