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h满负荷试运行是FGD系统调试/试运最后一项考核工作,通过168h试运行全面考察系统在满负荷工况下、连续不停机稳定运行的能力;考核自控仪表、调节回路和连锁保护投入率;检查系统主要性能—脱硫效率能否达到保证值;统计其他性能指标,但不作为评判168h试运行是否成功的依据。 168h满负荷试运行成功结束后,停止FGD系统运行,将浆液储存在事故浆液储存罐中,对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设备缺陷。然后,系统重新投入运行。
试运行的目的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对施工、设计和设备进行考核,检查设备是否有达到规定的出力,各项性能是否符合原设计的要求,同时可检验锅炉安装和制造质量,而且检验所有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特别是转动机械在运行时有无振动和轴承过热等现象。
锅炉在试运行前,应进行锅炉的热力调整试验。调整工况;检查安装质量,有无漏风、漏水;找出锅炉额定蒸气参数和蒸发量达不到的原因;确定锅炉效率,获取锅炉在最佳运行方式下的技术经济特性。
锅炉机组启动前应具备的条件
( 1)试运场地应基本平整,消防、交通及人行道路畅通。厂房各层地面应做好粗地面,最好使用正式地面,试运场应有明显标志和分界,危险区应有围栏和警告标记。试运区的施工脚手架全部拆除,现场清扫干净,保证运行安全操作。试运区的梯子、步道、栏杆、护板应按设计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新扩建部分的排水沟道畅通,沟道及洞盖板齐全。试运现场具有充足的正式照明,事故照明应能投入正常使用,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试运范围的工业、消防及生活用水系统应能投入正常使用,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各运行岗位应有正式的通讯联络设施。
(2)锅炉范围内管道、汽水系统、疏放水、放汽系统、加药系统辅助用蒸气系统、排污系统中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安装完毕,保温完成。
(3)设备经调试合格、热工测量、控制和保护系统的调试已符合点火要求。
(4)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技术文件准备:
①电厂按试运方案措施,配备各岗位的运行人员及实验人员,并有明确的
岗位责任制,运行操作人员应培训合格,并能胜任本岗位的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
②施工单位应根据试运方案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维护检修,并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维护检修人员应了解所在岗位的设备系统性能。并能再统一指挥下胜任检修工作,不发生设备,人身事故和中断试运工作。
③施工单位应备齐参加试运设备系统的安装验收签证和分部试运记录。
④编制调整试运方案措施,经试运指挥部审定后,应打印完毕,并分别进行了交底和学习。
⑤运行单位在试运现场挂符合实际的
工艺流程图,热力系统图,调试单位应在试运现场张拌试运,点火,升压等必要的图表。
锅炉机组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1)水系统
①蒸气系统:主气门经开关试验后关闭,隔绝门及旁路门关闭。
②
给水系统:给水门、给水旁路门及放水门关闭,给水中间门省煤器入口门开启。
③放水系统:各联箱的排污门,连续排污门门,事故放水门关闭,定期排污总门,连续排污一次门开启。
④疏水系统主气门前所有的疏水门及主气门后的疏水门开启。
⑤蒸气及炉水取样门,炉筒加药门开启,加药门关闭。
⑥汽包水位计的气门、水门开启、放水门关闭。
⑦所有压力表一次门开启,所有流量表的一次门开启。
⑧空气门开启(给水空气门可关闭),对空排气门开启。
(2)检查所有的风门开关,并处于正确位置
(3)检查转动机械、
轴承润滑油洁净;油位正常;开启冷却水使水流正常,地脚螺丝及安全装置牢固
(4)与有关人员联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①给水值班人员:给水管上水。
②热工值班人员:将各仪表及操作装置置于工作状态,并负责更换点火热电偶。
③化学值班人员:化验炉水品质。
④电气值班人员:电器设备送电。
⑤检查与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可按规程要求进行
锅炉上水。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应按空负荷试运、带负荷试运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进行。
空负荷试
空负荷试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锅炉点火,按启动曲线进行升温、升压,投入
汽轮机旁路系统。
2、系统热态冲洗,空冷岛冲洗(对于空冷机组)。
4、完成汽轮机空负荷试验。机组并网前,完成汽轮机
超速保护控制(OPC)试验和电超速保护通道试验并投入保护。
5、完成电气并网前试验。
6、完成机组并网试验,带初负荷和暖机负荷运行,达到汽轮机制造商要求的暖机参数和暖机时间。
7、暖机结束后,发电机与电网解列,立即完成汽轮机阀门
严密性试验和机械超速试验;完成汽轮机维持真空工况下的惰走试验。
8、完成锅炉蒸汽严密性试验和膨胀系统检查、锅炉安全门校验(对超临界及以上参数机组,主蒸汽系统安全门校验在带负荷阶段完成)和本体吹灰系统安全门校验。
带负荷试运
带负荷试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机组分阶段带负荷直到带满负荷。
2、完成规定的调试项目和电网要求的涉网特殊试验项目。
3、按要求进行机组甩负荷试验,测取相关参数。
4、对于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带负荷试运一般包括:燃机燃烧调整、发电机假同期试验、发电机并网试验、低压主蒸汽切换试验、机组超速保护试验、余热锅炉安全门校验等规定的调试项目和电网要求的涉网特殊试验项目。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宜完成机组性能试验项目中的锅炉(燃机)最低负荷稳燃试验、自动快减负荷(RB)试验。
满负荷试运
满负荷试运。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后,机组才能进入满负荷试运:
1、发电机达到铭牌额定功率值。
2、燃煤锅炉已断油.具有等离子
点火装置的等离子装置已断弧。
5、锅炉吹灰系统已投运。
6、脱硫、脱硝系统已投运。
7、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已投运,汽水品质已合格。
8、热控保护投入率为100%。
9、热控自动装置投入率不小于95%、热控协调控制系统已投入,且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后,即可以宣布和报告机组满负荷试运结束:
1)机组保持连续运行。对于300MW及以上的机组,须连续完成1 68h满负荷试运行;对于300Mw以下的机组一般分72h和24h两个阶段进行.连续完成72h满负荷试运行后,停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消缺,消缺完成后再开机,连续完成24h满负荷试运行,如无必须停机消除的缺陷,也可连续运行96h。
2)机组满负荷试运期的平均负荷率应不小于90%额定负荷。
3)热控保护投入率为100%。
4)热控自动装置投入率不小于95%、热控协调控制系统投入,且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5)热控测点/仪表投入率不小于99%,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8%。
6)电气保护投入率为100%。
7)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为100%。
8)电气测点/仪表投入率不小于99%,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