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志方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青海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满志方,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镇平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2009年3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6月代理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5年1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21年1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2年11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23年1月,任青海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满志方 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观点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再次肯定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1年,我院结合最高法院《实施意见》和审委会工作实践,以强化最高审判组织职能为出发点,从解决“范围的模糊性、运作的随意性、功能的缺失性”入手,在案件范围、程序规则、工作方式等方面对进行了完善,制定实施了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于提高审判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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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职务任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