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草之恩》是一个
典故,出自于晋代干宝所著的《搜神记》。讲述狗为救主人而湿草灭火之事。此典故展现了动物对主人的深厚情感与报恩之心。
李信纯有一只狗,取名黑龙,颇通人性。有一天,李信纯外出会朋友,不料喝得
酩酊大醉,回家路上摔倒在一片草地上便睡了过去。恰在这时,一批猎人放火围猎,眼看大火就要烧到李信纯身边,可他浑然不知。那狗想拉他,却拉不动。于是便跳到附近的水沟里把全身弄湿,然后跑回来,用身上的水将李信纯身边的草打湿,往返多次,才使得李信纯幸免一死。
另说,自据《太平广记》,唐代太和年间,广陵人杨生有一爱犬时刻不离身边。一个寒冷的冬日,杨生酒醉卧于荒草中,遇火起风烈,情势紧急。爱犬狂吠而主人不醒,便几次跳入冰冷的水中,以水润湿四周干草,使主人得以脱险。从此便有了“犬有湿草之恩”的典故。
常有“马有
垂僵之义,狗有湿草之恩” 的说法,意思是指马和狗等动物由于人的教化,而有感情,而被驯服的意思。就是说马和狗都有感情,都知道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