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农业局是湘西自治州政府部门创建的农业局。拟订种植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机构职能
(一)
(二)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全州农业项目论证与申报,配合管理好农业专项资金。
(三)负责研究拟订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及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四)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五)拟订乡镇企业(不含工业企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从业资格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防控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与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主管全州植物(不含森林植物)国内检疫工作。
(八)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九)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管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测能力。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十)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整顿和规范全州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利益,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案件。
(十二)配合上级做好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引进和管理农业外资外援项目。
(十三)负责对州农业局系统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考核、调配,管理职工工资、福利等,查处内部违背党政纪律的案件。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