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湘潭市公安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湘潭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活动。(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的管理工作。
(五)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八)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规划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五)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队建设,负责领导和指挥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湘潭市公安局设有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纪委(监察室)、法制办、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管理支队、巡特警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
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在城区设雨湖分局、岳塘分局、九华分局。其中雨湖、岳塘分局内设机构为“四室五队”,即纪检监察室、政工室、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九华分局内设机构为“一室三队”,即办公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巡警大队。三分局共设28个派出所,其中雨湖分局15个,岳塘分局12个,九华分局1个
现任领导
地理位置
湘潭市公安局位于湘潭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16号。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17日,湘潭市公安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2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5月,湘潭市公安局反恐支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拟表彰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8 13:1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