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全省扶贫开发发展纲要;协调解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机构职能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拟定村级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三)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省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四)协调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扶贫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制订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协调贫困地区扶贫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工作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中直机关对湘定点扶贫工作。
(七)参与农村建整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参与省支持湘西自治州扶贫攻坚有关协调工作。
(八)承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
(一)综合督查处(加挂人事处牌子)
研究提出全省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和信息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和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联系中直机关对湘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承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办机关日常政务;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人事、劳资、老干、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依据扶贫开发整体规划,负责指导各级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扶贫开发发展纲要和中长期扶贫发展规划;拟定村级扶贫开发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提出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贫困地区最低收入人群的监测和有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一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重点项目;协调有关金融部门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以及有关商业银行扶贫贷款,参与省财政贴息审核工作;参与中央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参与中央扶贫贷款项目有关财政贴息工作。
(四)项目管理二处
参与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项;参与和组织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拟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协调贫困地区科技推广,组织指导与扶贫有关的培训工作。
(五)项目管理三处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设计、论证、筛选贫困地区相应扶贫项目: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项目的审核和具体组织实施。
●直属单位
省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领导介绍
党组书记、主任张英维:
主持省扶贫办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志群:
协助主任管理省扶贫办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项目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绍红:
分管综合督查(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日元、德元外资扶贫项目办公室。
党组成员、纪检员贺丽君:
分管人事(处),重点农业产业开发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巡视员殷池应:
分管扶贫基金会办公室,面上扶贫项目办公室。
党组成员杨文辉:
分管社会扶贫处,扶贫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