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
市场经济秩序。
主要职责
湖南省工商局是主管本省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湖南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全省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加强湖南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9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5名,基层专项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5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含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
省局领导
李金冬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寇 勇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于云彩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阳芳华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鲁先华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 沐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局长 强国跃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其术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总会计师 王 平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成员 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 周森保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巡视员 李明珠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巡视员 王志辉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巡视员 陈跃文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局长助理
副局长:丁珍良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法规处 财务基建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申诉举报办公室) 市场规范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 商标监督管理处 企业监督管理处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人事教育处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处) 监察室 内部审计处 广告监督管理处 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 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局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 机关工会 干部培训中心 宣传中心 经济信息中心 省广告监测中心 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省企业信息管理局 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省重信用守合同协会 省广告协会 省商标协会 省工商学会 省拍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