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参事室为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许多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参事每年参与修改《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和各种法规草案,他们提出的多数修改意见都被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在政府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咨询参谋作用。
机构历史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毛泽东主席即提出,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人民军政委员会设参事室、参议室。1950年6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湖南人民军政委员会参议室正式成立,任命首批参事60名、参议80名。1955年4月,参议室与参事室合并,参议改任参事。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曾向省里提名推荐过30多名参事。省政府先后任命了551名参事和秘书。任命制参事是我省知名的上层爱国人士和参加过湖南和平起义的原国民党高中级军政官员。湖南省参事室在全国各省市区参事室中人数最多,在海内外影响亦比较大。
建国初期,省参事室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为巩固和发展新生的人民政权,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期间,参事受到不公正待遇,参事工作受到极大冲击,处于停滞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参事工作得以恢复。
198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8号),明确了新时期参事室的性质和任务,改革了参事任职办法和选聘参事的条件与对象,参事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聘期五年,聘任制参事主要是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爱国人士中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和专家型厅局级领导干部。截止2010年,省政府共聘任了101名参事。从1992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定期召开参事座谈会,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00年6月机构改革以后,省参事室与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 内设办公室、参事业务处、文史业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参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时期参事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9年12月,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参事室为省人民政府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
几十年来,参事室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逐步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新老参事团结合作,各展所长,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参事建议》和《情况反映》。参事们还充分利用在港澳台和海外亲朋故旧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统战联谊,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为促进祖国统一贡献了力量。
单位职能
(一)组织省政府参事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
(二)组织省政府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参与开展有关对外合作交流。
(四)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
(五)组织馆员开展文史、艺术研究和书画艺术创作等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工作。
(七)负责为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统战工作。
(二)参事业务处。
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参事的统战联谊工作。
(三)文史业务处。
组织馆员进行文史、诗词和书画艺术研究与创作,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组织馆员开展海外联谊活动。
(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参事的选聘、续聘、解聘和馆员的选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 (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I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要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草,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领导介绍
李跃龙:党组成员、副主任、副馆长
文史研究馆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为了安置和照顾社会上德高望重、生活困难的老年学者,毛泽东主席提出设立一个特殊的“文史研究机构”。湖南省文史研究馆成立于1953年1月21日,是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正厅级单位。
建馆以来几易其名,先后称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省人民委员会文史研究馆、省革命委员会文史研究馆,1980年2月复称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1989年更名为省文史研究馆至今。2000年机构改革时与省参事室合署办公。
建馆初期,省人民政府聘请著名语言文字学家杨树达为首任馆长,并聘请了有学识、声望、生活困难的文人耆宿为文史馆馆员,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这些馆员中有的是由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推荐的党外名老教师、专家学者、民主爱国志士。迄今为止,先后共聘任了馆员389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史研究馆吸收了一批有丰富文史知识或书画专长的离退休知识分子整理文献、校点古籍,举办书画展览等活动,文史研究馆工作得以恢复并有所创新。
198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改进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7号),明确了馆员聘任的条件和对象,主要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爱国人士中聘任馆员。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1号),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文史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扩大了馆员聘任的范围,开始聘任在文史及书画艺术界知名度高、影响大、熟悉统战工作的中共党员为馆员,文史馆工作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馆员也由解放初期的“文、老、贫”逐步转变为“文、老、名”。
2009年,根据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文史馆员新增参政咨询、调查研究的任务。此后,馆员们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文化专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文史研究馆现有馆员85人,主要从事文学、史学、法学、文物、考古、编辑、教育、书法、美术、音乐、戏剧等工作,被社会誉为人才库、现代“翰林院”。馆员们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人而异,各展所长”的原则,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