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理学会,成立于1950年7月,是经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
湖北省民政厅。办事机构支撑单位是
武汉大学。
团结组织我省物理学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民主办会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提倡
辩证唯物主义和
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提高湖北省的科学文化水平做出贡献。
(四) 反映物理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维护物理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物理学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科技决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