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理学会
湖北省物理学相关领域的社会团体
湖北省物理学会,成立于1950年7月,是经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办事机构支撑单位是武汉大学
主要领导
学会现任第十三届理事长:何军(武汉大学物理学科与技术学院院长)
秘书长:张晨栋(武汉大学物理学科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学会宗旨
团结组织我省物理学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民主办会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提高湖北省的科学文化水平做出贡献。
业务范围
本团体业务范围是围绕物理学科及相关学科开展以下活动:
(一)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物理学科的发展;
(二) 普及物理学和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
(三) 经批准编辑、出版、发行物理类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四) 反映物理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维护物理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物理学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科技决策工作;
(五) 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物理学工作者;
(六) 对湖北省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有关物理学方面科学论证和科技咨询,提出政策建议;
(七) 接受委托承担物理学方面的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组织,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八) 开展对会员和物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
湖北省物理学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2-10-14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9 13:44
目录
概述
主要领导
学会宗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