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教育局是湄潭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湄潭县湄江街道泽溪路16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教育、科技发展计划,结合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预测县域教育、科技发展方向,制订全县教育和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 科技工作的实施意见。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统一战线有关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划、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组织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全县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对教育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3.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监测全县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
4.加强全县基础教育统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6.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行政干部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7.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县教育局经费预决算方案的编制,指导学校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编制各项教育经费使用方案;负责指导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和基建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工程管理;负 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0.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治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11.管理和指导全县校长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全县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和做好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本系统工会、统战、共青团、少先队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14.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行政管理;合理配置科技经费, 负责科技交流协作及其外事工作,做好科技项目的开发和引进;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培育科技型企业;负责科技情报信息资料的调研、编辑、传递和管理等工作;搞好科技项目库的建设;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15.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承担“三关爱”工程有关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
下设九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基建股、教育业务股、学前教育股、科技业务股,直属四个事业单位: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教研招考中心、素质教育信息中心、科技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