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温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起草本市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市的贯彻实施。
(二)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制订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监督管理本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及污染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公布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本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市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本市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四)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本市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监督本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五)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
(六)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环境管理体系(IS0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初审、环保产品认定和鉴定的基础工作;负责环境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市制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本市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七)负责组织制订本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参与制订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八)负责本市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管理、指导本市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与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本市环境质量公报;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九)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本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行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开展国内外的有关环保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活动。
(十)监督管理辐射环境、放射性物质(含废物)、光污染;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一)协助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负责本市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市本级环境保护系统劳动工资工作。
(十二)负责对市区环境实行统一监测和对市区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处罚。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档案、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和修改重要综合性材料;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建议、提案、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及温瑞塘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紧急、重大信访事件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负责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生态环保教育培训;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县(市、区)环保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或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奖励表彰;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管理;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指导环境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因公出国政审。
(三)规划财务处。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温瑞塘河保护管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拟订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和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负责编制提出环境保护和温瑞塘河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保、温瑞塘河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审核环境保护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组织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管理。
(四)政策法规处。
监督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和温瑞塘河保护、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性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保护政策调研和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督促环境管理、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参与重大环境保护问题研究。参与处理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承办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应对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询;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处。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并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环境保护实绩评价。承担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污染防治处。
负责水体、大气、噪声、光、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污染防治的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创建省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组织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公布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情况;组织创建市级绿色企业并负责实施绿色系列(信贷、保险、证券和采购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与污染防治有关的环境经济政策;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承担落实国家、省和本市减排目标责任。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制度与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和减排工程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污染减排责任制考核;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塘河管理处。
组织拟订温瑞塘河保护、建设、管理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温瑞塘河流域各区(市)、各功能区河道建设、保护、管理责任制执行和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协调、监督相关涉河执法单位做好温瑞塘河执法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温瑞塘河河面保洁工作;协助做好温瑞塘河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市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行政审批处。
负责指导全市环保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环境准入,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拟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管理。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试生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领、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和闲置等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区域限批制度的执行;负责ISO14000、环境标志等认证环境守法情况审查、环保上市核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预考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预认可等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十)辐射环境管理处。
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拟订辐射环境保护规划、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承担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单位的辐射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十一)建设与科技处。
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温瑞塘河建设项目;参与监督温瑞塘河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内重要建设工程设计、监理、招投标等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前期工作;提出温瑞塘河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并参与验收;组织、指导温瑞塘河文化的研究、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环境保护与温瑞塘河综合治理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科技成果有关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参与组织和指导环境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国际技术合作和交流。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负责人:赵力平
地址:温州市鱼鳞浃路40弄9号(塘河大楼)
工作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市本级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并对县(市、区)排污费征收开展稽查;负责排污费征收的财务管理及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和12369投诉电话的受理,并对环境污染投诉件进行批办、督办或直接调处;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检查,参与竣工验收;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电磁辐射的申报登记;负责对辐射单位的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监察,督促、指导县(市、区)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温州市环保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负责人:李庆德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8弄8号
工作职责:定期对温州市环境质量各要素进行例行监测,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空气、降尘、降水、土壤、底质、生物、噪声等;负责市区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如排污收费监测、排污申报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环保设施效果测试等;负责辖区内并辐射周边地区的化学反恐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作为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我市八个县(市)环境监测站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以及部分县级站尚不具备能力项目的监测工作;编制本市年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以及环境要素的年报、季报、月报和环境监测异常情况快报;管理全市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数据,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各类环境状况分析报告;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科技咨询服务;开展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承担温州市环保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温州市环境信息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
信息中心
负责人:陈险峰
工作职责:根据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我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与计划;开展全市环保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协调县级环保部门信息化的业务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及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省局下发在线监控系统、排污收费系统的运行工作。做好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开展市级环境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市环保系统有关信息和数据的存储、分析和共享;完成市环保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教中心
负责人:王乾荣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科学知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日常新闻报道,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环保工作,引导舆论监督活动;负责环保宣传教育资料的编辑、环境报刊的发行和环保宣教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温州环境》的编辑发行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计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宣教工作;负责制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创建规划,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网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温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负责人:郭永东
地址:大自然水景苑阿尔凡大厦10楼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固体废物管理规划、计划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对全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参与处理有关固体废物引发的信访和事故纠纷事件;组织对固体废物污染开展专项调查、检查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固体废物的,依法进行现场调查,并会同环境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推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集中处置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开展固体废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建设,促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网络,配合市环保局相关职能处(室)指导各县(市、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或集中处理以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的审查;承办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温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负责人:麻素挺
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工作职责: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探索环境保护学科的理论与技术;编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编制生态环境、污染整治等各项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开发、推广与应用,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方案设计和样板工程建设;开展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环境保护限期治理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开展ISO14000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等环境咨询服务。承担温州市环保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姓名:潘黄星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分管范围:主持温州市环保局全面工作。
潘黄星简历: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信息处处长、秘书三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市委副秘书长等职。
姓名:郑小小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联系苍南县、生态园。
郑小小简历: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1979年10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大学学历。
1979年10月至1983年9月,永嘉县表山中心学校教师;
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温州师范学院政治系读书
1985年9月至1991年9月,永嘉县第二中学教师(其间: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浙江师范大学政教系本科班学习);
1991年9月至1995年8月,永嘉中学教师
1995年8月至1999年6月,永嘉县侨办副主任、侨联副主席(主持工作)(其间:1995年8月至1996年2月挂职担任永嘉县大若岩镇镇长助理);
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永嘉县侨联主席;
2000年10月至20008年1月,永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侨联主席;
2008年1月至2011年11月,永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年11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姓名:王益民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派驻)。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联系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王益民简历: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加入中共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78年3月至1982年7月,南京军区炮兵617团服役(期间军区陆军学校学习)
1983年1月至1998年7月,温州市军分区司令部管理科司务长、助理员、协理员、科长。
1998年7月至2001年2月,温州市军分区司令部直属工作科科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文成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兼党委书记
2002年2月至2005年9月,平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兼党委书记
2005年9月至2009年8月 温州市温瑞塘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下派乐清虹桥界屿村任农村指导员兼乐清联络组组长)
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纪检组长。
2011年6月至今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纪委派驻温州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姓名:林曙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人事处、市环境监察支队;联系乐清市、瓯江口新区;
林曙简历: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8年9月至1981年8月,温州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瑞安塘下中学教师;
1984年8月至1990年7月,瑞安市计经委科员、团委书记;
1990年7月至1995年4月,瑞安市府办科员、副科长、主任助理;
1995年4月至1995年9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干事;
1995年9月至1998年2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2月至1999年6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
1999年6月至1999年8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温州市委办主任科员、领导秘书;
2001年8月至2002年4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兼干部二处副处长;
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兼科技干部处处长(期间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温州市委组织干部教育处处长兼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4月至2009年1月,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7年11月改任中共温州市纪委派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
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纪委派驻温州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2011年6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彭魏滨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创模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瑞安市。
彭魏滨简历: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9年8月至1991年3月,洞头县第一中学教师;
1991年3月至1995年4月,洞头县府办、县委办秘书;
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洞头团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7年3月至2000年10月,洞头团县委书记(期间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洞头县大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科)、副指挥;
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局长;2008年11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李道骥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规划财务处;联系永嘉县、泰顺县。
李道骥简历: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浙江农业大学农学系种植专业学习,农学系学生会主席;
1986年8月至1989年10月,苍南县农业局农技股副股长;
1989年10月至1991年8月,在苍南县龙港区沿江乡挂职,任乡长助理;
1991年8月至1993年7月,苍南县农业局工作,任县农业开发公司经理、县农业局农业副站长;
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苍南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受苍南县人民政府委派赴巴哈马联邦共和国执行公务,任中方小组组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3月,中共马站镇委副书记、镇长;
1997年3月至1998年4月,中共马站镇委书记;
1998年4月至1998年12月,浙江省马站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工委书记、主任、马站镇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至2000年7月,苍南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苍南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苍南县农业局(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1月至2006年11月,苍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中共龙港镇委副书记;
2007年2月至2009年7月,中共龙港镇委副书记、龙港镇人民政府镇长;
2009年7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陈伯祥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辐射环境管理处、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洞头县、高新园区。
陈伯祥简历: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79年11月至1980年9月,六十军一八O师炮兵团战士;
1980年9月1983年7月,工程兵工程学院学员;
1983年7月至1985年3月,六十军工兵第三团三营十一连排长;
1985年3月至1989年7月,六十军工兵第三团三营技术员(专技14级,1985年7月调整为专技13级);
1989年7月至1989年10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三营九连副连长;
1989年10月至1990年6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一营二连副连长;
1990年6月至1993年12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政治处干部股正连职干事;
1993年12月至1996年4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期间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年4月至1998年2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三营政治教导员;
1998年2月至1998年10月,一集团军三师九团政治处主任;
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一集团军三旅政治部副主任(期间1999年9月至2001年5月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科技科技信息与管理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一集团军三旅政治部主任;
2002年3月至2009年11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武部政治委员,兼龙湾区委常委;
2009年11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瞿自杰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联系鹿城区,市环保产业协会、市环境科学学会。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塘河管理处、建设与科技处。
瞿自杰简历: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10月至1995年6月,温州市物资局团委宣传部部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第三工程处主任;
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鹿城区城市管理局科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鹿城区仰义乡乡长助理;
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鹿城区南郊乡副乡长;
2003年6月至2003年9月,鹿城区藤桥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浙江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省级开发区)副主任、党组成员,鹿城区藤桥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 浙江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省级开发区)党组书记、主任;
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浙江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省级开发区)党委书记、主任,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指挥;
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中共鹿城区委农办主任、区移民办主任,兼区委办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年6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姓名:高永兴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总工程师。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联系瓯海区。
高永兴简历: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瑞安规划土地管理局设计室;
1989年12月至1995年6月,瑞安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1995年6月至1998年2月,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地政规划局局长;
1998年2月至2001年9月,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总师办副主任、主任;
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温州市江滨路建设指挥部总师办主任;
2004年9月至2005年4月,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
2005年4月至2006年8月,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总工程师;
2006年8月至2010年10月,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2011年6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姓名:王进光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分管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污染防治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珊溪水利枢纽分局;联系平阳县、文成县。
王进光简历: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7年2月至1989年9月,瓯海县环境监测站工作;
1989年9月1993年7月,瓯海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1993年7月至1994年11月,瓯海区环保实业公司经理;
1994年11月至1998年4月,瓯海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8年4月至1998年11月,瓯海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1月瓯海区海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1月至2000年11月,瓯海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保留正科级);
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瓯海区郭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瓯海区郭溪镇委员会委员、书记;
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温州市环境监理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支队长;
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兼污染管理处处长。
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兼政策法规处处长。
2010年12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兼政策法规处处长。
姓名:张力男
职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协助联系政策法规处、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张力男简历:女,汉族,1959年3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75年7月至1978年12月,瑞安县良种繁育场农工;
1978年12月至1983年9月,瑞安农业局土肥站农工;
1983年10月至1985年10月,浙江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学习;
1985年10月至1992年9月,温州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1992年9月至1993年9月,借调到国务院侨办调用驻意米兰总领馆工作人员;
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温州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科员;
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温州市农业局农政处副处长;
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温州市农业局农政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1996年1月至1998年2月,温州市农业局农政处处长;
1998年2月至1999年7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处主任科员;(其间: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大学班学习);
2002年3月至2003年11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2003年11月至2004年7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10年4月至2010年10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2010年10月至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因不满河道严重污染,温州下属多个县市网友发帖“悬赏”当地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偏在此时,温州市环保局19日在当地报纸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七大成就”。广告一出即引发质疑,不少网友认为“环保局此时登广告,就是回应网民对河道污染的声讨。”
因不满河道严重污染,温州下属多个县市网友发帖“悬赏”当地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偏在此时,温州市环保局19日在当地报纸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七大成就”。
广告一出即引发质疑,不少网友认为“环保局此时登广告,就是回应网民对河道污染的声讨。这个时候还有脸来宣扬其功绩”,还有网民质疑“环保局是政府机关,应该调查这笔钱的来源,如果是纳税人的钱,应该有个说法”。
昨天,温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温州晚报》‘建刊20周年系列祝贺专刊活动’的公益版面,版面在2月7日就定稿了,17日起陆续刊发,我们这个版被排到19日,并不是针对网友质疑的,刊发时间纯属巧合。”至于费用,他表示,这是报社的商业秘密,“你可以去问他们。”
最早由市委书记提出
16日,微博认证为“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增敏”的网友发帖,称“瑞安市仙降街道橡胶鞋厂基地工业污染非常严重,污水直接排入,旁边居民癌症患者人数高得离谱。如果环保局长敢在这河里游泳20分钟就拿出20万”,并附多张污染河道照片。次日,瑞安市环保局长包振明回应“是受生活垃圾污染,并非工业垃圾”,并对河道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
19日,实名认证为“中国龙港政府网站编辑”的网友“CHUAN-庆”在微博中转发当地论坛一篇网帖。发帖网友称:“据苍南县龙港镇市民反映,龙港镇内所有河道都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市民健康大受威胁。今天本人路过龙港龙跃路,拍了几张照片,供网民一睹为快,共同评价苏中杰局长领衔管理的县环保局的‘丰功伟绩’。本人决定:悬赏30万元盛情邀请苏中杰抢先下河游泳30分钟。”
同时,乐清市也有网友提议“5000个100元,请市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已有100余人次认捐;平阳县萧江镇网友也在发动大家请县环保局长下河游泳。
事实上,在温州最先“喊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并非来自民间,而是市委书记陈德荣。他在调研城市污水治理时说,“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在哪条河道游泳,要由大家说了算。”这番言论,当时也曾引起网络热议。
“网友喊话是对整治河水污染最通俗的诉求,整治也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天做不到,从认真履职角度讲就是不达标。在网上反映河道污染情况后,我们立刻组织核查,查清污染源主要来自河边餐饮、生活污染后,要求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如不达标一律关停。”苍南县环保局长苏中杰告诉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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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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