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会员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为会员提供生产经营、信息等中介服务。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与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维护会员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开展技术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和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工作,兴办为会员服务的经济实体;协助地方党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团、妇女组织的建设;了解和反映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探讨私营经济在发展中的问题,向市人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协调私营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其它经济组织的关系;组织私营企业协会自我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等交流活动;兴办私营企业的福利事业,关心私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生活;政府委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