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温州市政府原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04〕216号)等文件的规定,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挂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危化与矿山安全监察处、行政审批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处、科技信息处等6个职能处室和驻局监察室。共有机关编制26名,其中局领导编制3名,纪检监察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下属3个事业单位:温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温州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温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发展大楼北楼4楼5楼
主要职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起草本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省部属在温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全市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指导有关协会的安全生产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定和制度;承担局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考核、工资福利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起草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组织研究安全生产监管政策;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市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方面的行政听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科技信息处。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四)矿山与危化安全监督管理处。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和输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海上石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五)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处。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督促、检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对我市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拟订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考核并通报执行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事故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省部属在温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工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工作。
(六)行政审批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研究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一类许可证、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安全评价乙级机构资质等初审工作;承担全市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相关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证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二类和生产三类的备案工作;承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工作。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