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设在温州的涉外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温州地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由原温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温州动植物检疫局、温州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成立,为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省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省局直接领导的垂直管理体制。
组织机构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办公室、政工处、综合业务处、法制与稽查处、卫生与食品检验检疫处、动植物检验检疫处、机电检验处、轻纺检验处、化矿检验处、港口检疫与鉴定处、检务处、财务处等12个科级机构,下设鳌江办事处、机场办事处、乐清办事处、瑞安办事处(筹)四个副处级分支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有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温州分中心(温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全局共有正式在编人员 145人,包括行政编制97人,事业编制48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3人(硕士研究生27人,博士研究生1人),占总人数的77.40 %;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57人,占总人数的39.04%。我局的国家级
低压电器检测重点实验室(浙江)【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低压电器实验室(温州)、温州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温州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理化生物检测实验室(理化、微生物检测室)、机械轻工产品检测实验室(打火机检测室、鞋类检测室、玩具检测室)、综合检测实验室压力容器检测室(鳌江)和温州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实验室均已通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具备对农畜、食品、化工、机电、家电、轻工、纺织、服装、纺织原料等多种大类商品的质量检测能力;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包装、残损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能力;对
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能力;对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和动植物疫病检测的能力。
工作业绩
一直以来,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和温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方面严格履行为国把关的神圣职责,一方面积极服务温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寓监管于服务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2009年,温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181732批,总货值54.87亿美元;共截获各类动物疫情62批次,植物疫情262批,医学媒介生物95批次。
获得荣誉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获得: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报检厅)、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报检厅)、温州市政府外向型经济优良服务单位等荣誉。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等工作。
(三)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与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验注册有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六)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
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所辖区域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
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承担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省局下达的各项科研制标任务。
(十三)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负责下属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能: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重要会议;负责秘书、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以及情报资料和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绩效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负责人:陈先训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二、法制与稽查处
职能: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检验检疫执法稽查和业务工作质量检查;负责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目录外商品和市场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监督抽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走私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南胜强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三、综合业务处
职能: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综合、协调和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登记(备案)和对外注册等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大通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开展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工作;负责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管理工作;负责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等问题的追溯调查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 敏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四、卫生检疫处
职能:归口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口岸卫生监督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与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和通报国内外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归口管理各海港口岸的检疫与鉴定工作;负责瓯江南岸港区和状元岙港区出入境人员、运载工具、货物、装载容器等的卫生及
动植物检疫、鉴定工作;负责管辖港区内的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对管辖区内的有关质量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局所属卫生除害处理企业的直接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德亮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五、动植物检验检疫处
职能:负责出入境动物、非食用动物产品(含宠物用品、皮张等)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负责出入境植物、植物产品(含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负责国际邮包、快件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收集、分析和通报动植物疫情信息,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组织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卫生除害处理及其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分管商品的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登记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王成炬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六、食品检验检疫处
职能:负责进出口食品(包括肉类、水产品等食用性动植物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和日常监管;负责进出口化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后续监管工作;收集、分析和通报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信息;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做好分管商品的卫生注册登记的考核和监督审核工作。
负责人:郑文陆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七、机电检验处
职能:负责进出口机电仪商品(包括单件商品、医疗器械等)、成套设备及其零配件、车辆、游乐设施的检验监管;负责外商投资财产的鉴定工作;负责对重要进口设备的装运前预检验、鉴定、监造或监装;收集、分析和通报相关产品质量信息;组织对相关进出口产品的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做好分管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汪 波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八、轻纺检验处
职能:负责进出口鞋类、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收集、分析和通报相关产品质量信息;组织对相关进出口产品的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做好分管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宋益国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九、化矿检验处
职能:负责进出口化工产品(包括合成革等),矿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包括锁具、钳类等五金制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和可利用废物等货物的检验监管工作;负责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包括打火机、点火枪和烟花爆竹等)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进出口食品包装及材料和普通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收集、分析和通报相关产品质量信息;组织对相关进出口产品的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做好分管商品的进出口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吴海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检务处
职能:归口管理全局检务工作,负责局本部检验检疫报检、计费、签证、放行、归档等工作;负责全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流程管理;负责检验检疫标志和封识管理;负责
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和区域性原产地证的签发和管理;负责全局检验检疫证单和业务用印鉴的管理;负责报检单位及产地证申领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负责报检员和产地证申领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 华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一、政工处
职能: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务、工会、群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国检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邓军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二、财务处
职能:负责局本部和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计划预算、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局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谷慧敏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三、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管理工作,管理所属经营服务性企事业单位,负责全局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家新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四、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浙江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温州分院)
职能: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承担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方法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委托检验、鉴定和非法定检验检疫、鉴定和检测。
负责人:黄云枢
办公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十五、温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温州分中心)
职能:开展出入境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和宣传,医疗保健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周振达
办公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24号
十六、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鳌江办事处
职能:负责平阳、苍南、文成和泰顺县区域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人:周国芳
办公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路检验检疫大楼
十七、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
职能:负责温州永强机场范围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人:何献武
办公地址:温州市机场路1号
十八、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乐清办事处
职能:负责乐清市、永嘉县乌牛镇和瓯江北岸港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人:龚平
办公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柳江大道检验检疫大楼
十九、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瑞安办事处
职能:负责瑞安市区域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人:董士华
办公地址:瑞安市经济开发区集贤路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