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卫生局
渝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药卫生和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医药卫生科技与发展规划,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责。
(五)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拟订免疫规划及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纪检监察、组织、目标管理、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起草,组织重大调研。
(二)医政药事科
研究指导和参与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和机构资质审批(除村卫生室外),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负责医疗技术准入;负责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建设;负责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卫生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负责组织卫生下乡及支医工作;负责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事件人员伤亡的紧急救护工作,组织协调医疗纠纷处理,受理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及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人才提升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区医学会、红十字会、中医学会开展工作;负责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及其相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咨询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准入;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渝北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重庆市的基本药物目录
(三)公共卫生科
承担食品卫生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监测,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及其相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等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公共卫生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承担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妇幼保健业务工作;配合区人口计生委开展出生人口性别和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社区卫生工作,拟订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卫生工作,拟订农村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卫生院、村卫生所的管理,乡村医生登记、注册、培训及农村卫生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农村卫生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全区卫生应急的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组织实施对突发急行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处置;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四)人事科
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培养计划,协调指导卫生事业单位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牵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远程教育;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报批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新进人员招录、人员调配、人才引进和复转军人安置工作;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奖惩、任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卫生事业经费预决算、制定筹(融)资计划和财务、价格工作的内部管理与监督;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协助和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职责调整
(二)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三)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五)增加爱国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责。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地理位置
地址:双凤路186号
参考资料
渝北区卫生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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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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