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空气法》是欧美国家针对造成
大气污染的排放行为而制定的法律。中国曾希望借鉴美国《清洁空气法》制定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2013年11月,有媒体报道称,制定于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要进行彻底的修改,修改过后很可能改名为《清洁空气法》。
英国是
工业革命的发祥地,
蒸汽机的发明与推广推动了采煤业和制造业,煤烟造成了“可以与日全食相比的黑暗”。这种空气污染在1952年的“
雾都劫难”中达到巅峰。这一年的12月5日,天气异常寒冷,伦敦居民燃起煤炉,大量粉尘颗粒聚集在伦敦上空无法散去,使市中心一度连续48小时
能见度不足50米。更严重的是,约1.2万人因这次空气污染事件吸入污染物而死亡,患病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1952年后,英国人开始反思空气污染造成的苦果。1956年,
英国国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法律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都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要求工业企业建造高大的烟囱,加强疏散大气污染物。还包括要求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用量,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冬季采取
集中供暖。
早在1851年,
芝加哥和辛辛那提市就开始了进行保护空气质量的立法尝试。就
联邦层次的立法而言,美国从1955年的《空气污染控制法》到1963年的《清洁空气法》,1967年的《空气质量控制法》,再到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以及后来的1977年修正案、1990年修正案等多次修正而逐步完善,建立起来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经过半个世纪的不断修改完善,美国的清洁空气法确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
美国的标准分级制度是怎样的?“这些在《清洁空气法》中都有相应规定。《清洁空气法》要求,应根据保护对象制定基准
空气污染物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据武雪芳介绍,美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两级,一级标准(Primarystandards)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包括保护哮喘患者、儿童和老人等敏感人群的健康;二级标准(Secondarystandards)是为了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包括对能见度以及动物、作物、植被和建筑物等保护。
中国早在1979年就出台了《
环境保护法》。2008年,有关方面曾召集专家探讨奥运会空气质量对策。当时有专家提议,可以把美国的《清洁空气法》翻译过来,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
2013年11月,随着“
383改革方案”的对外公布,加快环保立法已经提速。作为大气治理的基本法,制定于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启动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
该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法被要求彻底修改,属于大修大改,修法思路也将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从而制定出一部更为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而修改后法案的名字,很可能采用新的命名——《清洁空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