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教育局
清水县政府机构
清水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简介
组建县教育局。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教育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县教育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1.按照县委基层党建总体部署,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2.研究全县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主管全县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7.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9.主管全县教育的招生工作。
10.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11.教育系统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乡镇学区、局直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编制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字﹝2019﹞36号)文件,教育局机关共设有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财务审计股、项目管理股、基础教育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安全工作股等8个股室,内设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行政在职人员8人,事业在职人员82人、临时人员1人,退休职工39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局党委和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全县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务筹备、文档管理、公文保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外事及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综合性重大材料的起草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部署和要求等。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人才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县管校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及教师、校长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评优选先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承办教育系统学术交流活动;指导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工作。
(三)党建办。按照县委基层党建总体部署,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职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教育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组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理论武装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局党委所属党组织党内教育活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经费预算、日常收支和结算及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审计工作。
(五)项目管理股。负责全县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基建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各类教育基建项目的论证、审定、申报、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建项目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六)基础教育股。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政策及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负责普通高中招生、中小学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指导中小学课程建设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应用和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装备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德育示范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承办关工委、共青团、少工委安排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继续教育和面向成人的广播、电视、函授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系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教育改革方案的论证、制定、实施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编制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办中小学设置、撤销、更名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审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七)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本单位“接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清理、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或上报;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制定、优化和简化;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办”改革工作,推进网上审批与并联审批工作;完成相关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准扶贫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安全工作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反邪教、反恐和禁毒及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主办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监督检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教育系统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协调督办工作。
参考资料
清水县教育局-.清水县人民政府.
清水县教育局简介-.清水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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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