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收发文件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报告、讲话稿的草拟、审核、呈签、打印、核对、装订、分发、传阅、归档、催办、函复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各项决议。
(二)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收发文件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报告、讲话稿的草拟、审核、呈签、打印、核对、装订、分发、传阅、归档、催办、函复等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以及政府其他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
(四)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好政府日常工作,搞好各部门和各乡(镇)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工作协调 。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办理的各类问题。
(五)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编辑《情况通报》,收集、整理和报送政务信息,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服务。
(六)负责县政府各项决策的督查落实。
(七)承担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要、保密、印鉴和档案管理。
(九)负责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群众来信来访。
(十)负责办理需由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内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办公室党建、组织、人事工作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及工、青 、妇等群众工作。
(十三)为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内的行政管理和办公室职工住宅的基建、调配,以及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县统计局和县政府招待所。
(十五)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清理、修订、废止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行为共同规范的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办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处罚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管理以及部门、乡(镇)法制工作的督促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七)负责无线电监测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办公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政府办概况.清水县人民政府.2014-11-11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6 21:4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