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潜救生艇
潜入深海从事营救的微型小艇
深潜救生艇是指能潜入深海营救失事潜艇艇员的微型小艇。基本结构类似潜艇排水量十余吨至数十吨,航速数节。续航力小,通常由深潜救生母船或打捞救生船携载至潜艇失事海区作业。艇的下部有简形连接装置,可与失事潜艇的救生平台相对接,形成通道,用于将失事潜艇内的人员营救到深潜救生艇内转送至母船上。还可担负海洋科学考察任务。
简述
深潜救生艇又称为微型救生潜艇,它是一种人工操纵的可在水下机动航行的潜水装置。深潜救生艇的使命是营救遇难潜艇上的人员及时撤离潜艇和危险区。依据其载人多少有大、中、小型之分;依据其潜水深度又有浅水型与深水型之分。深潜救生艇通常自带动力,下潜深度一般在600~1000米,排水量一般为几十吨。
由于对失事潜艇的救援工作,必须在潜艇失事后72~96小时内进行。况且,有些潜艇在失事后维持幸存艇员生命的时间甚至还达不到72小时。所以,还必须提高抢救速度,赢得时间,同时也要求救援母舰有良好的综合性能,以确保营救效率。由于研制载人深水型潜艇救生艇需要很高的综合技术水准,需要进行大量的多学科试验,需要建立设计、建造规范,需要成熟的工艺技术,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具有这种实力。其深潜救生艇主要参数是:艇长9.8~15.2米,艇宽2.5~4米,吃水2.6~4.米,艇重21~40吨,全部采用电动推进装置,航速2~4节,潜深600~1000米,可载9~24人,持久力8小时左右。
基本结构
深潜救生艇的基本结构类似潜艇,由双层壳体及舱室、动力系统、操纵控制系统构成。
1.壳体,通常用、铝合金骨架和玻璃钢制成流线型艇体。
2.舱室,分为三个圆球或圆柱形耐压容器连通的舱,前舱为操纵员舱,中、后两舱为被救人员舱。舱室通常保持正常大气压,需要时,高压储气瓶可供中、后两舱加压至0.5兆帕。中舱下部为半球形“结合裙”,用以与失事潜艇救生平台对口连接。壳体内有数个调整、平衡、压载水舱和一个控制横倾的水银平衡箱。
3.动力系统,为电动机驱动,电力由蓄电池提供,常规螺旋桨推进。可动导流罩围住尾螺旋桨替代舵效,并装有4台透过壳体的导管助推器,作水平和垂直推移,使艇能上下、前后、纵倾、摇艏机动以调整位置,也可悬停水中。
4.操纵控制系统,由多种声纳、微型惯导装置和综合控制显示系统组成。声纳和一个专门监听方向的水听器,用于探索目标,发现近距离水中物体和测定失事潜艇的方向并导向目标,返回时测定母船的方位并导向母船。综合控制和显示系统,从声纳、微型惯导装置和其他传感器,接受信号并将其转为数据,显示在仪表盘和荧光屏上。壳体外部还装有水下电视和聚光、闪光灯,以及机械手等。有的还装有自动定位系统,在一定距离内可自动对接。
救生程序
执行营救任务时,深潜救生艇救生程序是:深潜救生艇用飞机空运到距失事潜艇海域最近的机场,再转运装上救生船驶往潜艇失事地点,由深潜救生艇自航前往寻找失事潜艇。利用艇上的机械手可清除杂物,剪除阻碍失事潜艇救生平台的缆索,使结合裙对口连接。与潜艇救生平台可靠对接后,排出结合裙内积水,打开舱口盖,失事潜艇人员进入深潜救生艇内。关闭舱口盖,排除被救人员相等重量的压载水,向母船转送被救人员。
各国深潜救生艇
(一)美国深潜救生艇
美国海军耗资2.2亿美元于1977年由洛克希德公司建成了DSRV载人深潜救生艇。该艇排水量35吨,长15.2米,直径2.5米,动力源为燃料电池。可以用C-141和C-5A飞机空运和拖车在地面运输,然后由母船和母潜艇携带、布放和回收。DSRV-2工作深度可达1500米,配有3名工作人员,一次可营救24名艇员。若以美海军俄亥俄级弹道导弹核潜艇上的155名官兵为例,出动一艘DSRV载人深潜救生艇将要往返6~7次才能把全部艇员营救出来。
(二)俄罗斯深潜救生艇
俄罗斯的深潜救生艇技术属世界一流。其载人深潜救生艇通常由两个耐压密封球体构成并由钛合金制成。艇载控制设备和2~3名艇员位于前球体,后球体可容纳12~15名被营救者;该深潜救生艇由I级援救艇运载,每艘I级救援潜艇可运载两艘型号不一的载人深潜救生艇,以确保救援活动的灵便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英国深潜救生艇
英国的LR5载人深潜救生艇长9.8米,高3.5米,艇重21吨,航速2节;最大救援深度550米,持久力8小时,艇上操作人员2名,一次可营救9名艇员,能以独特的多自由度接口与最大倾角60度的失事潜艇救生舱口对接。
(四)中国深潜救生艇
中国十分重视载人深潜救生艇的研制和开发。使用中的一种深潜救生艇艇长15米,艇宽4米,吃水2.6米,航速4节,人员编制4名。
(五)日本深潜救生艇
日本川崎公司建造的载人深潜救生艇(DSBV)艇长12.4米,艇宽3.2米,吃水4.3米,艇重40吨。艇上装有1台22千瓦电机作推进动力装置,航速4节,可载12人。
据不完全统计,除美国、俄罗斯、英国、中国、日本外,有上述救生装置的国家还有澳大利亚、巴西、韩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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