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业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盐务局)。
广东省深圳盐业总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
深圳市盐务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属
垂直管理单位,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4年,
深圳市盐业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成立深圳市盐业管理办公室,并撤销了当时的广东省深圳盐务局,由市盐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执法职能。2008年6月根据省政府关于盐业
行政管理职能划转的有关决定,市政府决定重新成立深圳市盐务局,并加挂市盐业执法大队的牌子,行使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职能,与市盐业总公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