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业总公司
公司
深圳市盐业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
单位简介
广东省深圳盐业总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深圳市盐务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深盐体制
2004年,深圳市盐业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成立深圳市盐业管理办公室,并撤销了当时的广东省深圳盐务局,由市盐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执法职能。2008年6月根据省政府关于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转的有关决定,市政府决定重新成立深圳市盐务局,并加挂市盐业执法大队的牌子,行使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职能,与市盐业总公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法规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规范性文件;
3、审核发放食盐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
4、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
5、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组织机构
盐业公司内设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营销部;盐务局内设办公室、盐政法规办公室、盐政执法大队。
直属深圳市盐业总公司罗湖分公司、福田分公司、南山分公司、宝安分公司、龙岗分公司、华南城分公司;碘盐厂。
领导班子
梁丹: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盐务局局长。
李永庭: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盐务局党组副书记。
黄志平: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深圳市盐务局副局长。
吴柚: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深圳市盐务局副局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3 03:59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深盐体制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