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部门,现任领导是黄平彪。
机构职能
(一)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居务公开、站务公开;总结推广社区工作经验,推动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社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解处理。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划拨。
(六)负责指导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
(七)依职责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八)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维护保障残疾人权益。
(九)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救助、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和孤弃儿童的登记、安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维护保障儿童权益,负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党群建设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
(十二)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完善发展规划、服务规范;负责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落实殡葬改革。
(十三)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民政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协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领导及分工
参考资料
宝安区民政局.宝安区政府.2022-01-21
宝安区民政局领导及分工.宝安区政府.2021-09-09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9 14:19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